你赞成允许市区内多余停车空间改做其他用途吗?

给跪了 市区中心大楼 居然还有多余停车空间??
 
为实现“减少用车”的目标,鼓励上班族改搭公共交通,政府将允许市中心更多建筑业主把多出来的停车位永久改作其他用途。陆路交通管理局也将检讨现有的最低停车位数量要求。
陆交局和市区重建局本月发通告宣布,从本月15日起,市中心的商业大楼、综合项目和酒店业主可申请把建筑内多出的停车空间,永久改作其他用途。这意味市中心更多建筑的停车场,未来将改头换面,停车位数量也可能进一步减少。
陆交局受询时说:“我们定期检讨停车位要求,随着公共交通网络不断改善及提供各种提倡活跃通勤的选择,陆交局在研究如何逐步调整停车位要求,以更善用空间。”
据通告,这项调整是“基于通往市区的公共交通承载量和连接性显著改善”,当局希望“鼓励建筑业主趁机调整多余的停车位用途,优化发展项目中的空间利用”。
通告说,随着滨海市区线第三阶段地铁线和汤申—东海岸线(简称汤东线)未来落成,加上现有地铁线改善,尖峰时段通往市区的地铁承载量将提升55%。公共巴士服务也在改善,未来将有更多直达市区的巴士路线。
基础建设统筹部长兼交通部长许文远不久前在国会说,新加坡下一阶段的发展再也不能采用以汽车为主导的模式,在允许各种提供点到点服务的通勤工具在本地百花齐放之余,也必须调整现有的汽车和停车政策。
根据陆交局现有规定,发展商须按建筑面积、通途和地点等,建设一定数量停车位,不过该局只定下最低停车位数量但不设顶限。这项最低要求曾在1995年和2002年调整,以反映停车位需求减少趋势。
在之前的条例下,若因陆交局两次最低停车位要求调整而产生“多余”停车位,业主可把这些空间永久改作其他用途。若建筑发展时就建造多于最低要求的停车位,业主也可申请把这些停车位改作其他用途,但最长期限只有10年。
市建局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透露,2000年以来,已有多座商业建筑业主把多余的停车位改作其他用途,例如华厦中心、安国酒店、来福士城、水仙门中心、税务大厦、凯业商业大楼等。
改建停车场腾出的额外空间用途,须符合发展总蓝图的地段用途规划。只有在符合规划目标前提下,当局才允许业主把停车场改成零售和餐饮空间。业主把多余停车位改成办公室等其他更高价值的用途时,须支付发展费。
新条例目前只适用于市中心,但政府将留意情况,探讨未来是否也把这项调整扩大到其他地区。
陆交局和市建局在通告中说,新条例将给业主更大灵活性,在优化空间时也更有确定性,因为此前当局只向这类用途更改的申请发出短期许可,许可一旦过期,空间须能恢复停车位用途,这带来很多不确定性。
学者:对鼓励减少用车作用不大
对于新条例是否会导致市中心停车位更紧张,陆交局和市建局说,当局会要求业主在提出申请时,提交有关大楼停车位供需的数据,以及打算如何管理停车需求;当局希望业主鼓励和辅助租户及访客改搭公共交通。
通告说,目前地铁南北线、东西线、环线和滨海市区线都通往市区,市区线第三阶段和汤东线启用后,市区任何一个地点步行到最近的地铁站只须五分钟。
研究交通政策的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兼任教授巴特博士(Paul Barter)预计,新条例在鼓励减少用车上的作用并不显著。
他说,新条例主要影响那些选择提供多于当局要求的停车空间的发展商,但这样的业主相信不多,可能是一些原先服务对象是高端租户,后来调整定位服务大众市场的建筑。
他说:“即便有很多建筑符合条件,这么做的业主可能也不多,因为要把停车位改作其他用途并不容易。”
凯德集团曾在多年前把来福士城一些停车空间改作零售和餐饮用途。公司发言人受询时说,作为发展商,公司支持“减少用车”的愿景,也在本地16座办公楼和商场设立500多个脚踏车停放位,其中约190个在市政区和中央商业区的建筑中,鼓励租户骑车上班。公司本身在资金大厦的办公室也备有洗澡设施,方便骑车上班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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