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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个离职的问题
合同上写 either party gives 2 week notice or salary in lieu 来结束雇佣关系
假如员工辞职,给公司两个星期 notice,在员工完成一个星期 notice 之后,公司突然要求员工当天离开公司并结束雇佣关系。
从法律上讲,公司应该付员工多少 salary in lieu?是只用付剩下的一个星期的薪水,还是要付两个星期的薪水来 in lieu?
前提是员工愿意呆满两个星期,不愿意当天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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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温爱毅
2019-07-18 09:50
2个星期的薪水
个人意见,在合同字面上任何一方都需要给另一方2个星期的时间或者薪水,并没有说这个相互之间的关系,所以可以当作是单独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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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怡咏
提出于 2019-07-18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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