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你应该要去找专业人士我个人看不到你有什么可以争辩的地方
我是觉得屋主要1万块赔偿不合理,难道他要多少我给多少?还有就是虽然没交租,但是他也需要法庭的允许才可以去赶租客啊
通常,租房合约上会写明,如果租金逾期7天未交,屋主有权把租客赶走,重新占用这套房子,而合约则因此自动终止。
4700一个月,很快就一万了吧租约上应该有一条:没有屋主同意,不可以分租和转租。你应该也没有把这个人的身份资料给屋主吧。所以这个人对屋主就是非法租客。当然,屋主也不想打官司。能有settlement大家都容易一些。所以我才觉得你应该找专业人士去寻求settl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