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子的。
之前楼主包括几个国大的女生一起在国大附近租了一套公寓。中间联系中介,房间分配,入住日期,租金分配都是大家一起协商好的。问题就出在主人房女生,就A吧。我们最开始商量的日期是18号入住,A说她3号到新加坡,但是这个日期她可以接受。后来其中两个女生走了,所以新加入两个女生提议16号入住。A就表示她3号才到,又需要多付两天房租有点不乐意。另一女生B就私下和她商量了一下,她也同意18号入住了。
3号到的时候我把房间也清理了。A的身体不好,好像得了什么病,肿瘤还是什么不详。结果到9号的时候,她在微信群里和我们说,她病情恶化了,已经办理休学准备回国养病了,当天下午就要搬。楼主包括几个别的屋的女生,肯定是身体为重,也同意她搬走了,还立马发帖帮她找下一任租客。
问题就出在这里了,当时第一个月房租因为另外几个女生在国内没有新币,A在日本,中介又催的比较紧,所以楼主就垫付了这一个月房租。当时楼主也不在坡,而且卡里也没什么钱了,还是找朋友借的房租。A 3号到的时候收拾房间,楼主也就没急着催她。后来几天楼主早出晚归,也没怎么碰到她,也没有机会找她要,也没想到她当时搬的那么急。9号那天她走的急,所以找楼主要了账号。后面几天楼主和其他几个女生都是在尽力帮忙找房客。因为又马上交下一个月的房租,所以也联系她,希望她把下个月房租也先交一下,如果16号之前找到房客,会把8月租金退给他,16号之后就按天数扣给她,并且中介费和押金也让下一个租客转给她,因为实际上她也只住了3天,后面两天没有回家,就几天就搬了,但是她后面几天一直也没有回复,楼主也没有看到她的转账。
租房之前大家有协商过,中途退房的话,是由退房的人找房客,并且负责空窗期的房租。她几天都没有回应,我们也没往坏里想。不是我们笨,而是因为真的觉得A不是那种不交租,不讲理的人。A一个人住主人房,也看的出家庭条件非常好,包包鞋子都是大牌的。人说话也很温柔,聊天感觉挺乖巧的一个妹子。所以都觉得她没回复是因为在养病,不方便。
结果毁三观的部分来了。。。。
晚上她联系楼主了,意思是房子钥匙也给我们了,8月的房租不关她的事,房租找下一任房客要,找房客她也没有义务管,因为她觉得她已经交了钥匙也没住这里了,和房子已经没有关系了。A说她自己违约了,所以押金也不要了(押金是她房租的一半),第一个月我垫付的房租她也不会给的,因为她觉得她就住了几天而已,她押金和中介费是1000新+了,已经很亏了,不可能再付别的。这楼主当时还和她理论了一下,并且第一月的房租至少也应该给,因为楼主又没住她的房间,不应该让楼主来贴她的房租。并且她不付8月的房租的话,就是另外几个女生和楼主一起给她出房租,对我们是很不公平的。现在也不是开学季,合适的租客很难找,房东也不同意主人房住两个人。A就说,她当时没有说7月16好-8月3号(她入住)她要负责,她只是同意16号入住而已。我说房租7月16号已经开始算,房间分配,房租分配我们的记录都有,你同意入住,第一个月就开始算钱了,当时是你应付的房租。。她就说那就当她违约好了,而且住的那几天房租也从押金里扣。当时我们就震惊了,变脸有变的这么快的吗?因为9号走的时候还是一个文静柔弱的妹子。楼主之前帮她房间买了把椅子,说这个不用她给了,因为A也没用上几天,她还一直坚持说要把椅子钱和垫付的房租一起转给楼主。
总之事情就僵在这里了,A的态度很硬,包括楼主第一月垫付的租金,什么接下来空窗期的房租,她都说不给了,而且说她找过律师咨询了,她不是主签,并且她自认违约,押金当违约金了。
楼主真的是三观尽毁,也很心塞。楼主和另外几个女生一直就是尽力帮忙,而且也很体谅她的情况,没想到就是换来这样的回复和下场。
所以来求助万能的华新,这种情况我有机会索取回我垫付的第一个月押金吗?因为房子的合约,房租收据,房间分配,房租分配,包括她索取楼主银行账号等等都有是微信记录的。。可以通过小额法庭或者别的办法吗?A真的可以这么嚣张的一走了吗?
总之自己上了一节很大的课,好心塞。
聊天记录图太多,挑了一些重点上。
聊到这里,我也觉得没必要再聊下去了。。只有心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