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短租的定义问题

看了多帖中的撕逼大战后,有很多疑问,就是短租的(除了6个月以内)的定义是什么?

1. 短期租一个房间和租一个单位都是非法的么?
2. 短租给一个还有4个月就要本科毕业回国的学生是非法的么?如果是,那这个学生理论上最后4个月必须住酒店?否则谁租房给他谁违法么?
3. 国内的老同学,或者亲戚来玩十天半个月,是不是不收他们给的钱就是合法,收了就是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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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广玛

试着回答下
1.是,皆非法
2.理论上是不可以,但是在操作上,可以签六个月的合约,在四个月的时候结束。
另:这样的学生也不一定非要住HDB或者URA的民宅,新加坡还在有很多学生宿舍,貌似tenancy都比较灵活
3.不可以收钱。亲戚朋友来短住没有问题。收钱本身是否违法很难定义,但是,立下这种的短期的tenancy agreement之类的合约就铁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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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孙生 提出于 2019-07-18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