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是很明白,你这个不能说是掺水吧,而是漏水了。。。
因为工作时间太短不写进简历没有错,我也一向这么做的,因为我的第一份工作只做了两个月。但是一般面试时候如果有人问到之前的工作是不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我都会如实相告:“这其实是我的第二份工作,因为第一份时间太短,的确不喜欢所以没写。”说是因为我的PR是在第一个公司申请到的,这个有记录可查,所以还是明说的好。基本上没人去追究你那么多年前为什么只做两个月的事情,如果没人问我当然也不会主动去告诉他们。
现在的问题是:你去C应征前在A做了多久?又只是几个月么?如果不是,应该没有什么影响。HR跟你要什么样的证明呢?EMPLOYMENT LETTER来证明你之前的职位么???我碰到过的标准程序都是跟你要求一两个之前公司的REFEREE,打电话了解一下你之前的工作表现就差不多了,不过没在银行做过,不知道银行的具体要求是怎样。
但是这个应该是正式聘用之前就完成的工作,所以很奇怪你都过试用期了,还跟你要什么证明呢?难道你之前是个ENGR,反而说自己是个MANAGER?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只是说自己是个TEAM LEADER之类的应该不过分,因为TEAM LEADER不一定是一个实际的职位,可能只是工作中的一个资深的角色。如果说你在简历里写之前的工作获得什么成就或者奖项,或者拿了什么CERT而实际没有,那就会有点麻烦了,有的公司会要求你提供证书什么的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