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赚的钱分成三部分, 分别给 政府(税收), 雇员(工资) 和投资方(净利润)
象卡塔尔, 新加坡这样拥有大量外劳 和 外来公司的国家, 采用人均GDP 是不恰当的, 因为, 外劳的收入, 外国公司的净利润大部分还是要带走的, 把这些钱也作为分子,而分母却只包含公民和PR, 就好象用别人的钱给自己贴金纸, 是毫无意义的.
如果想真正判定这些国家国民的富裕程度, 应当算GNP 而不是 GDP.
卡塔尔居民中80% 都是外劳, 大部分公司都是外国公司, 把这些产出都用来除她微小的人口, 难怪她能的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