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时,房屋内有物件损坏(非暴力所致)要不要出维修钱?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当租的房子出现一些比如热水器坏,水龙头漏水等正常使用情况下导致的问题,是按照合同的前150租客付剩余房东出还是都是房东出?
 
之前热水器坏过一次,找中介,中介说按照合同执行,后来屋主联系到我叫我保留收据并且主动上门给了我维修的钱。。。之前电话里跟中介争论了一下,但是中介坚持按照合同执行,还说当初签合同可以提出来这样的问题,可我明明有提,那时候跟我说全新加坡合同都是一样的不可以更改。。。好吧。。。不知道大家都是怎样的?
 
求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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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回答

欧阳丹

第一个月房东负责修
以后房东负责150以外的数额。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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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茜裕

我们租房是150块钱以内自付,超出的话超出部分由房东支付
感觉这几年我们已经帮房东把老公寓彻底维修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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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子思

同感
对啊。。。很多是质量不行,如果遇到好点的房东就直接付掉了,我同事的房东就是,但好房东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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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子思

无奈
好吧,那如果是本身质量不行的电器只能自认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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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丹

太旧的电器应该在租之前谈好
比如让房东换掉,房东不愿意换就换别家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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