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交通部在我国实施征收6.40新元过路费措施后,表示也考虑向我国“看齐”,对入境马国的外国车辆征收相等35新元的109令吉入境准证费(VEP)。
马国交通部长廖中莱认为,新加坡早在1973年就开始向外国车辆征收入境准证费,但马国过去20、30年来并没有跟进。
有鉴于此,他认为当地去年11月落实征收的20令吉过路费(Road Charge,简称RC),是合理做法。
(马来西亚交通部长廖中莱)
目前我国对入境外国车征收的入境准证费为35新元。
我国陆路交通管理局也在星期一宣布, 2月15日起,对所有从兀兰关卡或大士第二通道关卡入境的外国注册车辆,征收6.40新元的新入境费(Reciprocal Road Charge,简称RRC),以对应马国去年11月开跑的20令吉(约6.40新元)新征费措施。
对此,廖中莱表示:“若他们(新加坡)既然坚决这样做,不重新检讨落实RC的决定,我们(马国)也会被逼推行新加坡VEP的政策。”
我国交通部长许文远早前在国会答复议员询问时说,针对马国调高收费采取对应做法,是当局采取的长期政策,以确保马国在决定是否要调高入境费时,把我国的反应考虑在内。
https://goo.gl/iGORJ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