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模式值得中国学习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定义什么是新加坡模式,其具体表现方式,然后再说值不值得学。用『小国寡民』、『城邦政治』来论证新加坡模式不值得学的,逻辑在哪儿呢?在网上查了一下『新加坡模式』,可惜都语焉不详。我不是政治学者,试着用列举法,抛砖引玉。1.政治方面,新加坡模式是民主包装的威权主义。 新加坡的威权体制是公认的,但它与台湾解严前的威权体制有很大不同——新加坡是有反对党的,而且反对党不是花瓶、是用绳命去反对的。新加坡政府对选举非常严肃,非常看重得票率,选民必须投票,不投票是违法的。选举也是人民行动党筛选本党精英的方式——落选者说明不够格成为统治集团的一员。 为什么选举这么重要?因为选举是新加坡政府合法性的来源。不论推行多么强硬的政策执政党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声称得到了人民的授权(mandate,这个词在新加坡政治语言里出现的频率很高)。在国际上,当新加坡遭到来自西方国家『不民主』的批评的时候,人民行动党也能用选票为自己辩护。 新加坡政治是威斯敏斯特体制,大选中选出来的是议员,多数党组阁。由于人民行动党垄断了议会90%的席位,所以主导了立法权,因此可以『依法治国』。李光耀是剑桥毕业的律师,说话做事非常讲究法律依据。 *思考时间:议会选举、依法治国、法律人治国,值得中国学习么?还是说这一套仅适用于『小国寡民』的『城邦政治』? 在商业法律方面,新加坡法律是很公平公正的。一个以贸易立国的国家,如果商业法律不公正,那谁敢来跟你做生意? 但涉及到政治,就呵呵了。这里就要谈到新加坡模式的威权一面。 例如政府要建高速公路,因此要拆迁一幢居民楼。按照法律,80%的住户同意拆,政府就可以动工。但恰好该楼只有70%的住户同意拆,那议会就连夜开会修改法律,改成70%的住户同意就可以拆,然后就『依法拆迁』了。 更不要说对媒体舆论的压制、以诽谤罪对付反对党。这些是新加坡执政党的污点。不值得学习。* 但这也好过毫无依据地执政。 新加坡的威权色彩正在减弱中。2011年大选执政党的得票率创历史新低,显示了人民的不满。李光耀因此辞去资政职务,彻底退出政坛,李显龙改变了很多政策。2015年大选,执政党大胜,说明人民对政府的改变是认同的。 两千年前希腊城邦诞生了民主制度,启蒙时代的思想家们赞美这种制度但是认为只有小国寡民才能实施它,没想到民主制度在美利坚13州落地开花。因为模式不是形式,而是原则。新加坡作为一个小国,它容易控制选举,容易操纵法律。把这个模式搬到中国,执政党操纵起来有难度。 但如果把执政党操纵作为一个政治目标的话,中国人根本就不应当思考民主。(半夜了,先写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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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回答

盛厚以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定义什么是新加坡模式,其具体表现方式,然后再说值不值得学。用『小国寡民』、『城邦政治』来论证新加坡模式不值得学的,逻辑在哪儿呢?在网上查了一下『新加坡模式』,可惜都语焉不详。我不是政治学者,试着用列举法,抛砖引玉。

1.政治方面,新加坡模式是民主包装的威权主义。 新加坡的威权体制是公认的,但它与台湾解严前的威权体制有很大不同——新加坡是有反对党的,而且反对党不是花瓶、是用绳命去反对的。新加坡政府对选举非常严肃,非常看重得票率,选民必须投票,不投票是违法的。选举也是人民行动党筛选本党精英的方式——落选者说明不够格成为统治集团的一员。 为什么选举这么重要?因为选举是新加坡政府合法性的来源。不论推行多么强硬的政策执政党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声称得到了人民的授权(mandate,这个词在新加坡政治语言里出现的频率很高)。在国际上,当新加坡遭到来自西方国家『不民主』的批评的时候,人民行动党也能用选票为自己辩护。 新加坡政治是威斯敏斯特体制,大选中选出来的是议员,多数党组阁。由于人民行动党垄断了议会90%的席位,所以主导了立法权,因此可以『依法治国』。李光耀是剑桥毕业的律师,说话做事非常讲究法律依据。 *思考时间:议会选举、依法治国、法律人治国,值得中国学习么?还是说这一套仅适用于『小国寡民』的『城邦政治』? 在商业法律方面,新加坡法律是很公平公正的。一个以贸易立国的国家,如果商业法律不公正,那谁敢来跟你做生意? 但涉及到政治,就呵呵了。这里就要谈到新加坡模式的威权一面。 例如政府要建高速公路,因此要拆迁一幢居民楼。按照法律,80%的住户同意拆,政府就可以动工。但恰好该楼只有70%的住户同意拆,那议会就连夜开会修改法律,改成70%的住户同意就可以拆,然后就『依法拆迁』了。 更不要说对媒体舆论的压制、以诽谤罪对付反对党。这些是新加坡执政党的污点。不值得学习。* 但这也好过毫无依据地执政。 新加坡的威权色彩正在减弱中。2011年大选执政党的得票率创历史新低,显示了人民的不满。李光耀因此辞去资政职务,彻底退出政坛,李显龙改变了很多政策。2015年大选,执政党大胜,说明人民对政府的改变是认同的。

两千年前希腊城邦诞生了民主制度,启蒙时代的思想家们赞美这种制度但是认为只有小国寡民才能实施它,没想到民主制度在美利坚13州落地开花。因为模式不是形式,而是原则。新加坡作为一个小国,它容易控制选举,容易操纵法律。把这个模式搬到中国,执政党操纵起来有难度。

但如果把执政党操纵作为一个政治目标的话,中国人根本就不应当思考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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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婵

其次,新加坡模式是不可复制的。新加坡是弹丸小国,只有城市而没有农村,只有中央而没有地方,实际就是一个鸡犬之声相闻的小城市。同时,新加坡也不存在不同地区之间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差距。在这种背景下,政府对经济建设和政治体制都易于控制。而反观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既有城市又有农村,56个民族共居,是一个典型的大而复杂的国家。“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管理一个城邦小国的模式,很难成功移植到一个泱泱大国。

再次,新加坡模式并不具有可持续性。新加坡的体制是由在其国人心目中德高望重的资政李光耀所创建的,它是一种家长式的治理体制。“其人亡,则其政息”的历史教训,不得不察。

——摘自《陈九霖:我眼中的新加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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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峰

分享一篇文章,很有启发性,特别是对于国企的观点,提供不一样思路

嘉宾简介:王江雨,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亚洲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执教多年,对新加坡模式有深入研究。采访人:蒋保信,共识网采访部主

正文

意图把国企“搞死”的思路没可行性

蒋保信:您怎么评价最近推出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

王江雨:这份文件所推出的措施,基本上还是改革导向和市场导向,这是进步。但文件对国企存在的某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没有提及或者没有点透,这或者因为没有政治决心,或者因为时机不成熟。

蒋保信:有一种观点认为,国企改革不应该在国企自身的改革上做文章,而是要破除国企的垄断地位,让其自生自灭,不应让其在营利性领域跟民营企业竞争。

但现在我们的改革方向似乎正好与此相反,我们强调要把国企做大做强,还要入股民营企业。您怎么看前一种观点?又怎么看待官方的现实选择?

王江雨:这不失为一个思路,事实上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对待国企都是这个路子,而自由竞争更充分的市场经济如美国根本就没有国企的问题。

但西方的这个路子并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而且改革中国的国企虽然需要思想解放、思路放开,但不能太脱离实际和现有的政治限制,否则只能沦为没有多大意义的口号。

在当下的中国,总体上破除国企的垄断地位是必须的,这是改革的必由之路,舍此的改革一定是假改革。但鉴于以下几个原因,意图把国企“搞死”的思路并没有可行性。

第一,在现有政治条件下,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改革取向。

无论国企的钱是怎么赚的,不管是垄断利润还是正常商业利润,都构成执政党执政的财政基础,是“钱袋子”。对执政党来说,对国企进行改革当然可以,但这个改革不可能让其在财务上一下子有太大的损失。

消灭国企如果能马上换来私企民企的大繁荣,从而在税收上弥补失去国企的损失的话,也许还可以考虑让国企“自生自灭”,但这显然是做不到的。

要执政党推动的改革,却希望一步到位消灭执政党的“金库”,对这种想法我不做价值判断,但必须指出其现实性几乎没有。

第二,现在的中央和地方十几万国企,雇佣了大量人力,这些人的衣食身家都和国企紧密联接,也不可能听任国企“自生自灭”而砸了自己饭碗,任何改革也不可能不顾他们的命运而仅仅根据某种经济思想而进行。

第三,就算要对国企私有化,目前一百多亿的总量,也找不到买家。

第四,国企未必不能在平等竞争的基础上赚钱,关键是要和民企在一个平台上,去除特权。

而所谓的“自生自灭”,不知其含义所在,到底是指有意识的摧毁扼杀,还是放任自流?如果是放任自流,有些国企说不定还做强做大,这反倒失去了“放任自流”主张者的本意。

蒋保信:这次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但中国和新加坡国情不一样,淡马锡模式适合中国吗?就现在国企改革的蓝图而言,它跟淡马锡模式有何异同?

王江雨:第一,关于国企改革是否借鉴了所谓的淡马锡模式,这本身是一个伪问题,只不过是一种流行的说法。

淡马锡本无所谓模式。虽然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淡马锡有其自己的运作方式和特点,但其自身是否构成一个模式,值得讨论。

再者,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内容繁杂,是否借鉴和在多大程度借鉴淡马锡模式,还是一个待研究的问题。人云亦云地称国企应该或者不应该借鉴淡马锡模式,这种说法太牵强附会。

第二,中国国企有十几万,自身样式林林总总,也不可能都借鉴淡马锡或者任何其他模式。

新加坡“淡马锡模式”下,为何不存在党政纠葛?

蒋保信:您在介绍淡马锡的文章中提到:“1974年方成立的淡马锡可谓富可敌国,是全世界最大的投资公司和主权投资基金之一。自1974年成立以来,淡马锡的平均年度股东回报率为16%以上。就算在过去十年国际经济连遭危机的大环境下,它的平均年利润率也达到9%。”

淡马锡有什么值得中国的国企改革借鉴的吗?

新加坡淡马锡公司

王江雨:淡马锡公司运作的一些做法,体现市场经济模式下国企效率最大化的一种可能性,也容易为国际社会所接受,所以其某些做法可以参考。

第一,确实要在法律和制度上去除对国企的任何特权地位和特殊待遇,将国企和私营企业完全等同待遇,适用同样的法律和政策,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税收法律、破产法律、财会法律等,不可对国企有任何有待而歧视私企。在这个基础上,国企就算做大做强,也无可厚非。

第二,政府不能干预企业本身的经营决策。这不是说政府不能管企业,而是1、以股东身份管;2、谦抑和节制性地行使股东权利。

新加坡政府对淡马锡,以及淡马锡对自己所投资的企业,基本上是管两头:一头是对作为企业主要管理者的职业经理人进行精挑细选,另一头是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除此之外不会干预企业内部的日常决策和运作。

如果干得不好,绩效不搞,政府(包括淡马锡)自然会行使股东权利让你走人,如果还有其他违法事项(如腐败渎职),新加坡自有严刑峻法对其严加惩处。

蒋保信:这次改革的亮点是改管企业为管资本,但并没有提出由谁来管资本,在文件中也没提及国资委将何去何从。在您看来,国有资本将由谁来管?在这种模式下,国有资本的用途是什么?

王江雨:我不知道按照这份指导意见国企应该有谁来管,但我的想法是应该成立一个专门机构来管。淡马锡就是新加坡的国资委,但其自身是一个根据公司法成立的商业公司。

按照指导意见的意思,似乎是要成立若干个“淡马锡”这样的公司,那么在这些公司之上还要有一个机构代表国家(全民)行使股东职能。当然,这个机构可以是国资委,但国资委需要转变性质和职能,不能再作为一级政府部门行使政府监管职能,而是一个总的控股公司比较好。

蒋保信:在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下,国有企业与政府、执政党、民营企业的关系是什么?

王江雨:首先要说明的是,新加坡的执政党人民行动党虽然多年来盘踞政权从未失去执政地位,但人民行动党本身只具有选举功能,完全不参与政府任何决策。新加坡各级政府也没有党的组织,企业和其他机构里更没有,所以完全谈不上有什么党政关系和党企关系的纠葛。

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前面说的很清楚,就是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政府也是整个市场体系的监管者,在这方面它在法律上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

政府到底应该如何管国企?

蒋保信:这次改革明确提出要党管国企,在您看来,应该怎样处理好党委和国企之间的关系、党委和董事会的关系?

王江雨:我个人觉得强调党管国企,且把党管国企理解为党对国企内部事务,包括经营、管理、投资等的干预,及对企业内部人事任命的控制,是一条错误的路径。

国企内既有党的决策体系也有根据公司法成立的公司治理体系,一定会造成令出多门,角色混乱,决定的矛盾和冲突。在中国现实政治条件下,我不反对党对国企改革的总体领导和控制,但这不应该延伸到企业内部决策。

党的组织部门可以对一个国企的法人代表(即其最高领导者)进行遴选和考核,但一旦选定就应该“用人不疑”,授予其对企业根据公司法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力。

这不是说就坐视国企领导成为企业内的“皇帝”而对其无所制约。相反,政府可以通过如下三个方面来监督国企的管理层:

第一,政府应该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对企业进行绩效监控,不能实现利润目标或者从其他角度看经营不善的,应该对企业管理层予以撤换。为了这个目标,公司法应当予以修改,将董事会任期改为一年一选(现在是三年任期);

第二,强化对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鼓励通过股东诉讼等方式来追究管理层的违法责任,使管理层切切实实负担起对股东的信义责任,并通过一个公正中立的司法系统来执行之;

第三,通过反腐败、税收、刑法等法律来追究管理层损公肥私的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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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思

脑洞过大的,一个准大陆级的大陆海洋混合型国家照搬一个城市国家的模式,可能吗……

模式是不可能照学的,这个模式里的某些制度倒是可以参考。

CCP 没那么蠢,顶层玩新加坡那一套纯粹是找屎,新加坡下一世目前看就挺悬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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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希琰

新加坡模式:能解决“想通过审批必须给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请客送礼”等问题吗?

能让局长市长之类“一旦干不好马上下台”吗?

能逐步实现由人民当家做主选举当地官员吗?

能普遍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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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贡以烁 提出于 2017-09-23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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