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稍有了解,但所知不多。director权利义务请参考acra的说法,见这里:https://www.acra.gov.sg/uploadedFiles/Content/Publications/Guides/DirectorsDutiesandDisclosurerevised5Oct.pdfdirector是管理公司的,公司有什么事,director肯定是跑不了的。他们不管你是不是挂名的。不过所有director股权不一样,职责不一样,权重差别很大。挂名的人肯定不是executive director/managing director/CEO,也许可以注册为non-executive,这样公司经营就没这人什么事了,不过这样的话,在法律上他被看作是这公司的全职员工(有其他工作也没关系的),承担员工所应有的权利义务。
至于好处,除了上面acra文件里的,经济方面一般有几点,以下收入都要交税:1, 同意挂名,就有股份(多少就跟他们商量)。有了股份,只要公司有分红他就有一份。当然这个通常是靠不住的,很多公司从来不分红的,尤其是新公司。而且这带来一个可能的坏处。比如说公司不够钱或需要融资,所有股东要按股份投钱。关于这点我不清楚,不过大概没有人可以逼你出现金。而且应该可以通过合同来免除这样的条款,或者说出钱的人增加股份(相当于你的股份遭到稀释)。2. 可以领工资,既然是director,也可以要求一个职位,每月领工资也挺好。这个是额外的。3. director's fee。作为director,你可以额外要求一份收入,支付你为比如参加会议,提供咨询所花费的时间精力。4. 新加坡政府的记录大概会好一些,要renew pr之类的应该会更容易方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