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英美法系国家,新加坡分不分事务律师(solicitor)和讼务律师(barrister 或 advocate)的区别呢?

香港是区分律师(solicitor)与大律师(barrister)的,那么同为前英国殖民地的新加坡是什么情况?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 0 关注
  • 0 收藏,561 浏览
  • 殷有 提出于 2017-09-22 07:43

相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