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一职须由无党派人士参选,当选后须持无党派立场,不涉足政治派别矛盾。
总统的职责:
1.保管国家储备金的第二把钥匙;
2.委任获多数国会议员支持的议员为总理;
3.拒绝解散国会;
4.否决有关调整公积金投资等法案;
5.否决法定机构和政府公司的预算
6.赦免死囚等罪犯,但须听取内阁的建议。
总统可行使宪法赋予的五个否决权:
1.可以拒绝让政府动用历届政府所积累的储备金;
2.否决政府提名某些人出任公共部门要职的决定,也可以否决政府免除某要职职务的决定。这些要职包括大法官、国会议长、总检察长、审计总长、会计总长、三军总长、警察总监、贪污调查局局长等。
3.根据内部安全法成立的顾问委员会建议释放某名政治犯,而政府不同意,总统可以下令释放这名政治犯。
4.如果总理拒绝批准贪污调查局局长继续对某人进行调查,总统可以推翻总理的决定,允许调查局继续调查工作。
5.根据维持宗教和谐法,政府可向行为违反这项法令的人发出限制令。不过,如果宗教和谐总统理事会(Presidential Council for Religious Harmony)反对内阁的决定,总统有权推翻内阁的决定。
宪法也规定总统在行使有关储备金和重要职位人选的否决权时,须听取总统顾问理事会(Council of Presidential Advisers)的建议。委员会由六名人士组成。成员有两名由总统委任,包括主席;两名由总理委任;大法官和公共服务委员会主席各委任一名。
总的来说,无党派人执政才是人民所关心的,因为新加坡也算是所谓的一党执政了,一个无党派人可以平衡这种情况。再者,总统可以拒绝解散国会,这也是一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