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籍新生儿父亲 明年起可享2周有薪陪产假

明年1月1日起,迎接新加坡籍新生儿的父亲将能够享有2周法定有薪陪产假,比现有多1周。
  父亲应在新生儿出生16周内一次性请2周有薪陪产假,但可与雇主达成协议,灵活地在孩子12个月大内使用这2周的有薪假。儿童培育共同储蓄(修正)法案昨天在国会三读通过,修正法案旨在支持父亲负起更积极的育儿责任。
  明年7月1日起,新生儿的父母也能够共享4周的有薪产假。目前,妻子只能把16周有薪产假中的其中1周转让给丈夫申请。陪产假和父母共用产假薪金由政府承担。
  加上6天的育儿假和另外6天的无薪育婴假,父亲往后能在宝宝诞生的第1年里,享有高达8周的假期。此外,从明年1月1日起,母亲享有的16周有薪产假福利也会扩大至未婚妈妈,给予这群母亲更大的支援来养育孩子。 
  目前,已婚在职母亲生育新加坡籍孩子时,可享有16周的有薪产假。她们生育第1和第2胎时,雇主将负担8周的有薪产假,其余8周由政府负责。若生育第3或更多孩子,有薪产假则全由政府负担。至于未婚妈妈,雇主负担她们首8周的有薪产假,视雇佣合约条款而定,她们只可另外享有最多4周的有薪产假。去年有345名新生儿来自单亲妈妈家庭,前年是375名。
  接下来,领养婴孩的夫妇也可获得更长的育儿假期。母亲可享的领养假增加到12周,是现有的3倍。调整明年7月1日生效。
  领养孩子的母亲可一次性申请12周假期,请假的日期可从提出领养申请的日期开始;或在与雇主达成协议后先请8周,其余灵活安排。领养假须在婴孩1岁内使用。
  领养的孩子若在家排行第1或2,雇主将承担雇员4周有薪领养假,其余8周由政府负责;雇员第3个或更小的孩子,则由政府承担雇员所有12周的领养假。
  过去5年,每年平均有150名女性符合使用领养假条件,但确切这么做的只有四五十人。   
  明年1月1日起,领养孩子的未婚妈妈同样可享有领养假,领养孩子的未婚爸爸也可享2周陪产假。这是为了更好地支持未婚者照顾孩子的成长需要。
  目前,当局已有一套标准来评估申请者的情况,包括未婚者,以确保他们有能力给孩子健全的家庭环境。领养孩子的申请中少过5%是未婚者。去年,本地有326起领养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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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诸葛淑 提出于 2019-07-18 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