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新加坡的言论自由自独立之后就一直被压制,虽然近年为鼓励创意产业发展以及展现更开明的政府,已经在这方面有放松。有些人认为,人民行动党政府通过政府持股的方式间接控制了该国两大媒体集团,反对声音也因为种种限制很难通过其他私人出版机构出版其著作或发表言论。而一直以来“无国界记者”组织的新闻自由度排名显示新加坡为无新闻自由的国家,新加坡政府往往会告批评她的外国传媒诽谤,或限制他们在新加坡的发行量。此外,个人或民间组织也禁止自行安装卫星天线接收器。政府也对部分网络进行管制。在新闻自由方面,新加坡在记者无国界(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发布的最新新闻自由指数显示,新加坡排名第149位。
在新加坡,当局对一切集会活动都非常关注,达到一定人数的户外集会都须向警方备案。新加坡的内部安全局拥有非常大的权力,殖民地时期留下来的内部安全法授权可在必要时无限期拘留任何怀疑对种族和谐与社会稳定造成威胁的人士,并可在不经审讯的情况下扣押多年。有些人认为,这法律在人民行动党政府对付共产党的时候滥用。
此外新加坡的高道德标准管制还表现在对日常行为的监督上,因为李光耀相信华人不喜欢守法,廉洁,爱透过各种违例途径让自己获利,所以实行严刑峻法管治:禁止口香糖在新加坡境内销售(医疗用口香糖除外),但近年来在美方的压力之下,逐步有条件的开放;使用厕所后未冲水、在非吸烟区吸烟、乱过马路(不在指定的过路处过马路,如不利用天桥或隧道过马路)、地铁上喝水或进食都会导致罚款;随地乱丢垃圾则可能面对强制劳役,如被罚在公园打扫。该国还拥有可能是全世界最严格的禁毒法律,携带毒品入境或藏毒作贩卖用途的主要刑罚为绞刑(根据现行新加坡法律第一百八十五章《滥用药物法》,未经许可而进、出口多于15克的海洛英,或多于30克吗啡或可卡因,或多于500克的大麻者,又或未经许可而制造任何数量之海洛英,吗啡或可卡因者,均属违法,而触犯该等罪行者会全部判处死刑)。此外对于成人男性犯罪者(16岁以上50岁以下)还可使用笞刑处罚(英国留下来的传统)。大多数外国人无法理解这些严厉的刑法,一些新加坡人认为严刑可有效制止罪案或破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