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经营一家鱼汤,请人来打理店铺,以合作形式开始,然后因为自己有其他事务,所以经常不在店里,结果月末一天那个请来的人把我收银机的钱全部拿走,我就报警了,警察找到那个人后,竟然说不是偷窃,因为是他管理店面,他拿走只能算私人财产纠纷,听的我当场吐血,现在这都是什么法律啊,求大家帮忙想想办法
只能去小额法庭告了
这个真不算偷窃,你这是股东纠纷,应该请律师上法庭的
去民事法庭告他看看法官如何讲,新加坡是法制社会到头来还是证据,很多东西我们这样判断不好。
去法院是挺麻烦的,耗费时间也不一定有结果(多数都会建议庭下和解)
这样的事法庭不受理,一万块以上才行。
他们就是这样,我也经历过类似的事。
小额法庭没有执行力,意思是说判决之后,如果他不还钱,没地方管。
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合作的,要擦亮眼睛看清楚了。
谢谢大家的办法,昨天去小额法庭,他们说没有受理我的案件啊,怎么回事?
感觉就是偷窃啊!
新加坡的警察有时还比不上国内的。
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