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上第一家庭的故居纠纷难道不是房产继承处理和遗嘱内容之间的问题吗?

如题~ 老一辈故去,房产论法论理都是子一辈人人有份啊。。。目测这个和有么有遗嘱并没关系(意思大概就是遗嘱如果写房产归子A, 子B,C,D,E,F,G,H,I, ... 一律没份是不起作用的?),版上各位房产以及律师达人不妨出来借此科普一下
 
BTW 其实我们都会老的,,房子是老一辈说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吗? 子女撕逼大战又何去何从? 这些都是学习房产法律知识的良机
 
望诸君不吝言辞,踊跃发贴, 你们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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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回答

梁彩纨

@南洋暴雪 @-_-|| @Dengwei @Hannahzgg @vickychen @willyzhuang
没有爱特到的 中介们请不要桑心,,,, 欢迎联络华新市场部洽谈广告事宜


提前祝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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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时

简单讲
就财产权来说,有遗嘱遵遗嘱,无遗嘱遵法定。

写遗嘱还是有用的。如果我有一栋房子,我选择遗嘱留给街上遇到的随机阿猫阿狗,这也是合法的遗嘱。其他人确实一律没份。

写遗嘱请一定请律师。虽然网上有各种DIY的遗嘱撰写服务。但是一旦出了任何纰漏,导致遗嘱无效,你本人是没办法从坟墓里跳出来找那些网站算账的。但是律师的疏忽造成的损失则可以追讨。新加坡这几年有个案子。一个人有10个继承人。他写了一份遗嘱只给其中8个人。但是因为律师的疏忽,此份遗嘱被法庭宣告无效,导致最后遗产还是按照法定分给10个人。结果那8个人反过来告律师疏忽。最后律师负责赔偿这八个人每个人的损失(1/8继承财产减去1/10继承财产的差额)。

你混淆的地方其实是:李光耀对故居的财产权分割没有进行遗产指示 (或者我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我没有看过李的遗嘱全文),但是对遗产的处理方式提出了具体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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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爽玉

遗嘱
遗嘱是显扬老婆律师事务所给办的吧?没有利益冲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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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晓朗

基本上是这样规定的
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来分配。遗嘱需要找正规律师处理,防止遗嘱无效。

没有遗嘱按照新加坡遗产法来处理。

另外新加坡房产有两种产权持有方式 - joint tenancy, tenancy in common. joint tenancy 是指如果有其中一个屋主去世,share留给剩余屋主共享,不受遗产法和遗嘱限制。tenancy in common 是指屋主们清楚列明个人所有的share,比如50-50,80-20, 99-1等等。这种屋主们可以自由买卖自己拥有的那份share, 所拥有的share也会在去世后会受到遗产法和遗嘱的限制。

希望我解释的清楚。其实买房的时候绝大部分律师会解释的,要注意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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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霭

应该是只要两个witness不是受益人就可以
谁起草无所谓,反正最后又不签名。

从这点讲,我很不理解为什么PM要纠缠谁影响了遗嘱的起草,只要LKY认可并签字谁劝说他的从法律上讲无关紧要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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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时

似乎没有显然
目前还不知道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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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时

看错了, 抱歉
请忽略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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