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规赌场实行记分制(Z) - 太可怕的建议了!
周全生
10月22日,总理公署部长兼内政部及贸工部第二部长易华仁透露了他在上周提交给国会的一份为加强管制本地博彩业的“赌场管制(修正)法案”内容。这项修正法案有三大内容,其中之一是“把违例赌场业者的最高罚款,从目前的100万元提高到赌场上财政年总收入的10%”。
政府之所以要提出这项修正法案,与我国两大赌场频频触犯了违规行为而被施以“重罚”不无关系。不久前,赌场管制局对圣淘沙名胜世界开出了迄今为止数额最高的罚单——60万元,以惩罚它向本地赌客免费赠送环球影城门票、参观演唱会或酒店住宿等方式,来抵销他们所应缴的每次100元入门费或每年2000元的年费,触犯了赌管局所规定的“赌馆业者不得以直接或简接的任何方式为赌客抵销入门费”的条规。这也是该赌场继前年和去年在类似罪名下被先后罚款13万元和20万元以来的第三次了。而另一家赌场,滨海湾金沙赌场也在今年2月间以同样罪名被处以25万5000元的罚款。
虽然政府说罚款是“赌馆局在维持赌馆业与社会保障平衡的坚定立场”,但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有关不准赌馆直接或间接补贴入门费的条文确实还存在着一些“灰色地带”,让业者有隙可钻。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是这个道理。
我觉得,光是靠罚款未必能够奏效,不如参考当局惩罚违规驾驶的罚款加记分方式,双管齐下,才够震慑力。也就是说,赌管局除了对违规赌场施以罚款外,可否也加上“记分”这一条,就是给赌场一年可供作“违法记分”(demerit points)的顶限,按违规的种类和严重性累积分数,一旦记满分数就要暂时“吊销”(suspension)它的营业执照若干时日(从一个星期到一个月不等,视违规的程度和性质而适当处理),我想这应当比单一罚款的处理会来得更有效果。因为,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罚款对年利润好几十亿元的赌场不过是小菜一碟,没什么了不起。但一旦赌场要“关门”一段时间,即便是短短的一星期也会对他们的营运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员工薪水照发,每天的营运费用,一分也不能少付,更糟的是它们的“常客”会在这段时日,转移阵地到别家赌场去,而且这一去可就不一定会回头了,你想赌场经的起这样的损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