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跳槽时的 TAX Clearance

问题1:毕业后在新加坡作快6个月了,到年底的话薪水也是超了收税标准S$20000. 想问一下,如果我要跳槽的的话是不是要扣除我这一年薪水的15%的税费。也就是6个月的话一个是一个月薪水的90%,这样我最后一个月只能拿10%。因为HR这么跟我说,特别郁闷。如果我还是留在新加坡工作的话这笔税可以claim回来吗?(要跳的那家公司不是现在公司的子公司)

问题2:我们公司的想把我调去公司新收购的一个子公司,今天给了我resign letter, 然后要我重新签合约,还要重新办EP。 我想问我不接受的话这算是公司毁约吗?因为应该要有一个月的notice。

谢谢各位大神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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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回答

丁行

熟读税务条例
http://www.iras.gov.sg/irashome/page04.aspx?id=8914
非税务居民就是划一15%所得税,没有任何扣减。所以税局要求公司扣你钱。如果你继续在这里工作,明年成为税务居民,税局会按税务居民重算你今年的税,把差额退给你。
2的问题很奇怪。你不愿意去新公司,和公司说啊。公司要解雇你需要有通知期。但你说是你自己签了离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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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洁

谢谢!
确实是,扣了之后可以appeal。 只要我还留在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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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婉胜

问题2公司应该不算
给你的不是resign letter, 我猜是terminate letter.信上会写你的福利会和原来一样之类的话吧,个人觉得对你没有什么太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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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洁

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那如果我辞职时新公司的EP还没approved,也就是我会拿一段时间的白卡。那样的话到了新公司后还是能把税appeal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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