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了,怎么办。我跟我老公当时先怀孕了,没去查,不知道WP,跟PR结婚要通过MOM批准,因为那时他已经回国一年了,不在新工作了。就着急回国办婚礼,生宝宝了。总不能未婚先孕
本人PR,最近想和女朋友回国注册结婚,女友是WP,后来才知道WP和PR结婚还要经过人力部的批准(尼玛人力部管的事情还真多,别人结婚还得经过你的批准?TMD侵犯人权啊!)假如获得批准之后,回国也注册了,女友的WP是不是就要马上割掉,然后我给她申请家属准证,她才能回来新加坡?还是注册之后她还能以WP的身份在新加坡继续工作?
顺便问一下,通常申请都会批准吧?我女友来新2年,在工厂做工,没有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