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 不平等条约吧。这样雇主可以毫无顾忌的压榨,反正我就是不辞退你,你也不能走是不是可以去mom去咨询一下
咨询mom吧略坑不过本地人常常这么做。不过1800也是当初你们谈好的吧?
S Pass不是没有合同限制?我们公司就是说你要是辞职,提前一个月讲就可以了啊~
当初的offer 月薪是多少?本来是1800,为了申请SP改成2200?去mom问问吧。
你这事情略复杂1. 不做满两年赔两个月,这个貌似惩罚性条款。惩罚性条款全球的法律都不承认有效性的。问题是你需要向法庭证明这是惩罚性条款。2. 但是你这个2200退还400现金,是典型的向移民局撒谎症状。新加坡目前的处理方式是雇主(负责人)雇员各自坐牢3-5个星期,外国人外加遣返。
求普法:如果合同上写每天工作12个小时,这个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还是说只是这个条款无效,其他条款只要不违法,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