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应该是诉讼时效。这个意思是,如果你有一笔应收款,你一直不去追讨的话(问对方要钱),过了一定期限,法律就不会给你保护了,比如中国是两年,新加坡好像是6年还是7年,那么过了这个时间,你就算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判决给你。但是,只要在这个期限之内,你一直在向对方追讨,比如发送demand letter之类,那么这个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你追讨之时重新开始计算,你就会一直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执行。但是也是要看合同有没有相反规定。
多谢楼上! 讲的很清楚了!感谢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