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一手遮天呢
楼主给描述一下
回答一下委员会为业主做什么事
不代表所有公寓,只说一下我们做的
1. 组织early AGM, 在defect liability period结束之前,成立委员会,取代发展商。如果不取代,后果就是发展商代理委员会,聘用听他们话的物业,可能完成common area defect不被发现,拖到DLP结束后,发现问题就只能自己物业费去解决了。
2. 成立委员会后,组织subcom, 检查所有common facility, 在DLP之前提交给发展商,并定期约见发展商,摧修复进度。
3. 换掉物业,因为原物业和发展商是partner, 有利益冲突,我们重新找物业真正为业主做事。
4. 保安公司一年换了两次。有的不follow SOP, 有的和租车公司勾结的,被我们的subcom audit抓住,然后把他们换掉,并不定期audit保安公司是否follow sop.
5. 更换了landscape公司,清洁公司,并不定期audit他们的工作等等,没办法详细列举。
6. 许多maintenance contract, certificate需要renew, 大部分都需要经过3 quote, 筛选,award。
7. 制定house rule来解决一些问题,例如car park abuses, high floor littering, 宠物大便业主不清理的问题,邻居之间纠纷,菲佣聚集问题,facility booking abuses, 第二辆车收费问题,社区花草树木更换维护问题,pest control问题,健身房泳池使用时间,游泳教练游泳课时间的管制等等
8. 各种节日的装饰,筹款,组织庆祝活动
9. 怎样来源节流,例如car park收入,vending machine收入,什么contract renew可以省钱,物业费的定存利息等。
10. 对于业主提出的社区改善项目,要组织sub com找vendor, 做预算,选设计等
11. 不管哪栋楼出什么问题,比如走廊灯坏了,某家空调槽对方了杂物,哪家往停车场扔了垃圾没放到相应垃圾站,都有subcom发现通知物业,调取视频记录,然后处理。
还有关于选择vendor的,我们制定了sop, 多少预算的物业自行决定,多少预算的需要委员会批准,多少预算的需要3 quote. 这些讨论都在每个月的委员会的会议记录里,放在网站和布告栏。
做的得民心,所以第二次年会,全部连任。如果不代表业主利益的,我相信不可能做第二届。
更换旧设施是capital nature
应该是从sinking fund出,可大可小。大的例如五年外墙粉刷,或者lift lobby refurbish要大笔支出,通常都年会提议,投票批准预算。然后具体实施可以成立subcom, 负责整个招标,选择方案和vendor等等。一旦年会授权了,其实委员会组织非正式投票征集意见是goodwill,其实他们是可以决定的。如果业主不满意,当然可以要求看每月会议记录,看这个决策是怎么出的,业主委员会通常会解释,比如预算的制约,供应商的track record之类的。如果是小预算的项目,委员会也可以决定的。
但是不是说业主就拿委员会没办法了。如果大部分业主反对某个决定,可以组织临时大会,让大家投票决定。二是年会换届的时候,不投他们票,换委员会的。所以委员会自己也应该清楚,他们是被委任的,如果不能代表业主利益,很容易就被换掉了。
换个角度想想,他们都是义务劳动,花时间,不赚钱,还要经常收到反对意见,被业主质疑,许多时候就是费力不讨好。说私心,能有什么私心或者利益可得呢?选个大家都不喜欢,只有自己喜欢的设计?反正这点我是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