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经验,但是根据我胡乱搜集的信息来回答楼主
做飞机出入境的话,建议出国5天后再入境,再次拿到一个月的pass 问题不大。
做邮轮的话,条件比上面松一点,出国3,4天再回来,问题也不大,把基本的材料随身携带较好,比如多次往返visa, 出生证明(if applicable)之类。
应该没有一个明确的次数上限,但是如果频率太高,当年度累计入境待的时间接近或超过半年的时候,估计ICA 官员会要问话,再次入境批准的pass 时间有可能不是一个月。
而且,如果每次入境后考虑 extend visa up to 60 days or 90 days, 情况就更复杂些。(个人感觉,ICA 很在乎出入境时间的间隔,频率,和累计的居留时间)可能要携带材料去面见ICA 官员,当面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