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以内出去,回来以后,再30天。需要延期再延。
标准做法。基本无问题
版主,请问,第二次入境回来给了30天之后,再去延期的话,可以延多久?是从第一次入境起算的89天还是第二次入境起算的89天?
大家好,我是PR,父母持短期旅游签证在新,请教朋友们两个问题:
1. 父母来新加坡不到30天,想带他们坐船去民丹岛玩几天,他们的entry visa还没有过期,是Multiple journey这种的。请问,是不是从民丹回来入境,还会再给30天?这之后再延期89天还有没有可能?会因为又给了一个30天而拒绝延期吗?
2. 据说PR工资6K给父母申LTVP很容易,我的工资basic正好6K,本地PHD学历,请问有经验的朋友,可能性有多大吗?稳批还是存在悲剧风险?在这里问问借鉴一下,心里有个底,可以提前计划一些事情。
先谢过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