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道理是要交比在中国少缴的部分,因为中国与新加坡有一个什么协议,只要交少缴的部分就OK,比如说你年收入十万新币,按新加坡税率交10%,中国税率30%,你只需要给中国交两万新币就OK了,因为你在新加坡交了一万了,但实际上没人去交这个,现在也没有人查,让你交.不过听说政府已经在着手准备这个税收的征缴了.但具体时间还没有.
有这个措施的话大多数PR要换公民
中国跟新加坡有过税务方面的协议如果这PR是在新加坡工作的话,只需要在新加坡按照新加坡税率缴纳income tax即可,除非你一年内在中国有工作超过183天。
那个协议是你在新加坡交过的部分可以抵扣中国应缴的部分而已,不是不用缴,如果没有这个协议,你就需要交两次完整的税了.只是现在政府还没有管而已.可以google看一下就知道啦.
以下是中新两国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原文缔约国一方居民的个人由于专业性劳务或者其他独立性活动取得的所得,应仅在该缔约国征税,除非该居民在缔约国另一方为从事上述活动的目的设有经常使用的固定基地,或者在该缔约国另一方有关历年中连续或累计停留超过一百八十三天。
是的,我又看了一下,你是对的,我以前应该是误解了,工资收入是不需要向政府缴税的,但是其余非专业性收入好像需要缴税,比如出租,买卖房屋,或者股票. 这个不是很确定了,因为感觉读这种税法的文章真累.
我研究了一下居民的概念,看来只有新加坡PR才适用这个协定其他工作准证长期准证持有者都不属于新加坡居民,按规定是要按照国内的个人所得税法交税的,也就是你提到的那种,具体怎么个办法我也没去读,读起来拗口,哈哈,看来我逃了4年税。。。
税务意义的居民https://www.iras.gov.sg/IRASHome/Individuals/Foreigners/Learning-the-basics/Basic-Guide-for-New-Individual-Taxpayers--Foreigners-/简单来说,一年在坡岛住满183天 坡国认为你是居民纳税人根据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规定,这样就不算天朝的居民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