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竟然没有和这人分手?
还一起去和受害者解释?这种渣人留着作甚?
另外,一两百就能解决的问题,在新加坡还是完全合法的,去搞这些名堂,脑子是不是坏掉了?
从其余两个事例来看,这哥们幸亏是第一次作案,否则多次犯事是要坐牢的。
早报后续报道
马芸在Instastory限时动态公开经历,希望干案者得到严惩,避免下一个受害者.
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11月25日凌晨1时20分,地点是国大尤索夫宿舍。国大传播系四年级女学生马芸通过Instastory限时动态提出控诉,并公开男生的身份。她表示,之所以要公开经历,是因为她承受了巨大压力,她也公开男生的道歉信。
国大女生上网公开经历,指自己在校园宿舍冲凉时被男生偷拍,当场通报校园保安,也报警捉人。警方调查后给予男生严厉警告,校方也让男生停学一学期、写道歉信,并不准他出现在宿舍内。
新加坡国立大学学生事务处处长彭宇杆副教授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表示,国大校长将成立一个委员会审查目前的纪律和支援框架。该委员会将由国大受托人理事会(NUS Board of Trustees)代表,探讨其他国际学府采取的方法,并征询多个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的意见,计划于新学年分享探讨结果和后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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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11月25日凌晨1时20分,地点是国大尤索夫宿舍(Eusoff Hall),该名国大传播系四年级女学生马芸(23岁)通过Instastory限时动态提出控诉,并公开男生的身份。
她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表示,事发时她冲好凉要拿毛巾,却发现浴室隔间下方有一台手机,惊觉自己被偷拍,立即大声喊叫,男生迅速逃离厕所。
马芸随即通知了宿舍委员会及校园保安,宿舍负责人也发短信给所有住宿生,告知这起事件,并告诫所有女学生不要独自上厕所。
偷拍者是朋友男友
“我随即收到朋友的短信要我去她的房间商谈,原来偷拍者是她的男友,他也当场承认罪行,并声称他是因为经常观看偷窥类的色情影片而受影响,并指自己是第一次干案,希望我不要追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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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类似事件重演,马芸隔天决定报警,之后通过电眼发现男子当天曾进过好几个厕所。警方经过两个月彻查,最终向男生发出12个月有条件的严厉警告(conditional stern warning),若重犯就得连同之前的罪行一起被控。
马芸不满这个结果,只好向学校求助,她指出学校之后要求男生停学一学期、强制接受辅导、不得再进入宿舍,以及必须写道歉信。
她表示,之所以要公开经历,是因为她承受了巨大压力,她也公开男生的道歉信。男生在信中多次道歉,称自己是受到严重酒精影响才会犯案,对此感到十分羞愧,并承诺以后不会再犯。
马芸说,宿舍厕所并没有上锁,很不安全,因此希望校方能制定明确的校园政策,保护学生免受任何形式的性暴力,并为受害者提供适当的支援和提升校园安全。“我也希望这类干案者得到严惩,以免出现下一个受害者。”
国大发言人就这起事件表示歉意,并指这是校方极度关注的事。校方正与她联系,以提供支持和帮助。
国大执行纪律处分
基于多个考虑因素
发言人说,在犯下此类罪行时,国大纪律理事会(Board of Discipline)将会执行纪律处分。这将基于多个考虑因素,包括犯罪程度、为受害者平反的需要、犯罪者改造的需要、国大社区安全和当局的决定和处分。
他说,校方了解社区成员和公众的关切,希望校园环境变得更安全,并意识到先进的摄相机技术很容易被滥用。因此,校长将成立一个委员会审查目前的纪律和支援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