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类似经历的大大们 可以一起来分享下。谢谢大家的帮助。
想寻求下网友们的宝贵意见和经历
背景: 我妈是 2016年 11月26 来的新加坡,目前签证到 2017 五月20 到期,机票是19号的。等于说在新加坡呆了六个月。 ---(宝宝是2017年一月出生的现在四个月)
中间是申请LTVP 被拒绝,然后appeal 两次 被拒绝,但2月份发了一封信, 在给最后三个月,到五月20号。
1. 在五月六号去ICA,想问下可以再次申请LTVP 然后延期吗,Officer讲 必须不可以。必须要回国。
2. 我就问他 回国多久能再回来,来了能最多待多久?
他说,回去就再可以申请Visa过来,入境的时候,能不能进, 入境官决定。后面的问题没正面回答,只是说进来之后再申请89天咯。
3. 我当时没反应过来, 就问他,如果我Visa批了,为什么还进不来(如果没往返机票也是可能进不来的,我之前知道)?
他的回答是 入境官决定!
我接着问,难道没有一个最低要求吗,比如回国多久后才可以进来?
他的回答是 入境官决定!
最后他说了句,一般不会卡你的。
总结: 关于我们的情况,ICA officer 没有讲:最短要离开新加坡多久才能再次进来新加坡,也没说 我们呆了六个月,就必须离开新加坡六个月才能再进来。是不是可以理解成 视情况而定,如果我们只是来新加坡和家人团聚,不是非法移民,非法打工,并拿出证明,就值得尝试一下: 回国大概一礼拜,然后再过来(满足Entry Visa上的要求:往返机票,足够现金)。
我还没来得及去ICA网站上找答案,如果有人看了希望可以分享下吗。除了ICA,还有其他地方问下吗?
我们的问题主要在于,不想请工人照顾孩子,家里人看孩子最放心, 岳父母年纪大了,很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