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a要求的是所谓的在职证明而且要写明是to commissioner,跟这个表格是两码事,个人也不觉得可以用合约来代替
在申请公民时,所需要的材料列表里的第 g) 项,
Latest letter of employment from current employer addressed to commissioner... 这一项指的是图中的这个表嘛?
可是这个表看起来好像是自己填的,最后也没有HR签字的地方
另外我最近刚刚入职,可以拿新公司的合约当成公司信嘛?因为有效期是在三个月内,然后工资也有在里面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