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还在国内,合同也是国内的,三月份去新加坡领了DP,又回了国。公司说8-9月份以后就可以大部分时间在坡县了,但新部门还没成立,还要按国内合同继续执行,要明年才能签当地合同。但告诉我他们可以保证我DP工作不违法的。我的问题是:公司能帮我申请什么东西?拿中国的合同能在坡县申请这个东西吗?工资也发的是人民币。谢谢指教
http://www.mom.gov.sg/passes-and-permits/letter-of-consent
http://www.mom.gov.sg/passes-and-permits/dependants-pass/eligibility
回复第3楼maomaolaopo的帖子:
多谢多谢。看了介绍,需要是“find a job here”。不知道hr怎么继续执行我中国的合同到2018年初。
BTW,新加坡公司一直有,而且是亚太的HQ,只是要我的那个部门还没有成立。
你的职位必须放本地的公司,才能给你申请LOC+DP工作。。。
多谢多谢。看了介绍,需要是“find a job here”。不知道hr怎么继续执行我 ...
本地职位才可以
回复第7楼maomaolaopo的帖子:
:)多谢
回复第6楼王二宝的帖子:
:)多谢。那还不如直接申请EP呢,到时候再看hr怎么搞吧。我的要求是合法合规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