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9日,善林金融实际控制人周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善林金融成立于2013年,注册于上海自贸区,注册资本人民币12亿元,其创始人周伯云为法人代表。该公司专业从事互联网金融信息分享、咨询服务、投资管理等金融及融资业务,在北上广深等国内一二线城市设有分支机构,服务范围遍及全国。
事件有了新进展,刚刚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发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等8人今被批捕》。
7大重点看过来
1、8人被捕
“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执行总裁田景升、“幸福钱庄”负责人陶剑勇等8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经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2、“线上”、“线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经警方调查,“善林金融”采用传统的门店推销与互联网营销相结合的“线上”、“线下”交易模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3、线下1000余家门店
自2013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全国开设1000余家线下门店,招聘员工并进行培训后,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及群众口口相传等方式,以允诺年化收益5.4%至1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所谓的“鑫月盈”、“鑫季丰”、“鑫年丰”、“政信通”等债权转让理财产品。
(基金君之前报道,善林金融以线下理财店起家,客户很多是大爷大妈,有大量的线下理财门店,资金去向一直成谜,近年来国家加大监管力度,善林金融开始砍掉线下门店,将业务转向线上,做网贷平台并争取备案等,不曾想到突然遭查处。)
4、超600亿元
自2015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又在互联网上开设“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广群金融”等线上理财平台,对外大肆销售非法理财产品,涉案金额600余亿元。
5、骗来的钱供实控人任意使用
“善林金融”通过推出各种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理财产品,吸收社会大众资金形成资金池,供周伯云等人任意使用。为了使“善林金融”这家公司看起来“家大业大”,更是不惜花费公众巨额资金,大规模开设线下门店,支付员工高额工资和高额提成,同时做足包装宣传,在民众中营造“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6、庞氏骗局:借新还旧、并无盈利能力
经查,“善林金融”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并无盈利能力,其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前期投资人到期本息,随着时间推移,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崩盘。
据此,“善林金融”系典型的庞氏骗局,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下一步,警方将全力查清案情,追缴涉案赃款,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7、投资人如何补救?
警方提示:公安机关现正对此案开展全力侦查,将最大限度挽回投资人的损失。请各地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投资、转账凭证等有关资料到本人户籍地或者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派出所登记、报案,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