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佣谎称遭强奸 反被警揭是通奸
发布/2019年5月16日 2:36 PM更新/2019年5月16日 4:29 PM文/
侯启祥摄影/
潘丰源 (早报讯)女佣想回乡,无奈女雇主不放人,她异想天开声称被男雇主强奸,想借此激怒女主人赶她走。没想到女雇主“大义灭亲”带女佣去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女佣非但没被强奸,反而跟男雇主早有奸情。
案件发生在武吉巴督一组屋。被告苏曼妮(29岁)一头长发,样貌清秀,她昨天承认一项向警方提供假资料控状,法官判她坐牢14天。
法官下判时指,被告为了返回印尼,竟然诬告被强奸。警方录口供时曾提醒被告做假口供是一项罪行,但被告仍然撒谎,结果导致无辜人士被关在拘留室。
被告来自印度尼西亚,据案情,今年2月7日,女雇主丝妮瓦莉拨电报警,指被告遭性侵。同天下午5时55分,她陪同被告到警方广东民路大厦录口供。
负责录口供的是刑事侦查局严重性罪案组的警员朱尼德,被告声称今年1月15日午夜过后,男雇主维尼斯瓦南强奸她。
查案官当时通过印尼通译员提醒被告,向警方撒谎是一项罪行,并在通译员协助下,将口供重新念给被告听,给她机会修改,但被告确认口供正确。
朱尼德展开调查后,同天傍晚大约6时45分,警方逮捕了维尼斯瓦南,押他回警方广东民路大厦,把他关在拘留室。
但事实上,被告是在撒谎,她与男雇主搞婚外情,在2月7日录口供之前,被告曾两次与维尼斯瓦南发生性关系。
被告的谎言最后被揭穿,其实是她想回国,但女雇主不让她回,因此她才诬告男雇主强奸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