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孩子两年,孩子上高中后,夫妻团聚。未谈拢。可能双方是沟通方面存在问题。女方在坡薪水高于男方,且有进 ...
到底是男方要离婚还是女方要离婚呀?
两人均是PR, 女方和孩子是附属。2013年联名购HDB四房一套。
由于孩子不肯来新,女方也不打算再留新了。要回中国。
可是男方不想回中国,也不愿意为孩子牺牲。要求女方回国的话就离婚。
女方反复沟通,一直达不成共识。只好同意离婚。
现在双方都在新加坡, 请教诸位:
如果在新加坡离婚,HDB如何分割?尚未满五年,可以出售分割吗?
多谢!
如果有这方面律师的信息,也请能提供下,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