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劳工法令重大改动

从今天(2019年4月1日)开始,劳动法修正案正式生效。
新的劳动法和以前相比最大的调整,是取消了月薪4500以上管理岗位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令保护的限制。
在今天以前,这些员工只能通过合同约定以及普通法的方式保护自己。
从今天开始,所有的员工都可以按照劳动法令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一些明确的权利包括(随便例举一些):
1. 通知离职的权利,劳资双方通知期对等的权利,约定通知期不得低于法定最短通知期的权利
2. 享受产假的权利
3. 享受公休假和病假的权利
4. 最低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原先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只是和现行法律不符的相关条款按照现行法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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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答

匡雪

没啥卵用
指望这些法令保护,还不如提升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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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霞萱

加班要有加班费
这条应该还是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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