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加坡租房的疑惑,请大家帮忙!!

我是27号刚来新加坡的,同学热心帮助给找了一处临时住房。3月4号我告知房东找到了新房子,准备月底搬出,房东却告诉我在新加坡租房子一般都是要最少住三个月的,请问新加坡租房真的有这样的规矩吗?

房东告诉我要走也可以,但至少要住够一个半月,他说当初我同学帮我看房子的时候曾提出此要求,可能是我误解了我同学的意思或者没有留神所以不知道此事,但无论如何合同上也没有写这方面的要求,请问我如果不想多住半个月的话,该如何处理此事比较圆满?我又该如何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刚来新加坡,很多事情不是很清楚,请大家热心赐教,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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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答

寇诚旭

如果有签合同,而合同上没写时间救没关系
不过那样的话关系也搞砸了,麻烦的很。比如或许房东会用各种借口(损坏家具之类的)扣你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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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叶

谢谢龙蝇兄
尽管当初只是口头协议,合同上没有写明,但我不希望钻合同的空子来解决此事,毕竟大家在一个屋檐下住过就是缘分,我对他的印象也不错,事情也没大到要翻脸的地步。我只是希望能通过正常友好的途径来解决。

您或其他达人能否告知新加坡租房子是否有最少住三个月的惯例呢?我知道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并已经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做了.

无论如何,感谢想您的建议,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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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玉

短期租房的情况不一样
很多人都是签约租一两年的,所以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短期租房很多都是随时可以搬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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