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房屋贷款


最近在和某银行DXX办理房屋贷款的事情。

最先,我们给银行的表格上,只贷款65%。

后来,银行打电话给我LP,说如果我们贷款80%,可以得到更多的律师费回扣。

等到贷款生效后的第二个月,我们可以一次偿还15%。

按此方法,银行说我们可以“获利”大约200新币。

我LP当时说可以考虑。

我听说后,表示坚决反对。(银行不是朋友,只能说是伙伴。)

于是打电话给银行,要求改回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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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到银行电话,说我们的贷款办好了,但是贷款额是80%。

如果要那份65%的批准,需要等到下个拜一。

但是我们已经约好这个拜六见律师。



请各位分析一下其中的逻辑。

卖房贷的是不是和卖信用卡的slaes一样,他们只管卖卡,不管你以后用不用。

大家有没有类似的案例。

也不知道,我们一次偿还15%,会不会遇到麻烦或者有额外的手续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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