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 -- 1
第二份工作结束了,不过该拿的钱还没有拿到,现在已经准备打官司了。把我的经历跟大家分享一下,顺便感慨一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真的就这么不值钱吗?
老板叫Tony,是个香港人,我跟他认识是第一份工作的时候,一起做过一个项目。2008年3月份的时候,我准备把第一份工作辞掉,开始找工作。有一天Tony打电话给我,跟我说他要招人,问我有没有人推荐给他。我就告诉他我在找工作。后来我就把我的简历发给他,然后在邮件里面问了他关于bonus,travel allowance的问题。后来我们就在msn上谈好了这些。
后来我第一份工作的部门头头知道我要跟着Tony干,劝了我好几次,说他没钱。我当时也没在乎。
2008年5月5号,我的第二份工作正式开始了。当时只有我们两个人,也没有office,基本上就是在家或者客户那边。
6月份,泰国开始有项目了,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经常来曼谷出差。6-7月,还有7-8月的工资跟claim的钱都拿到了。从8月份开始,工资开始不能按时拿到,claim直接就暂时拿不到,只能等了,因为Tony没钱了。当时有一个新加坡人跟我一起做项目的,是Tony的一个partner。Tony也欠他钱,后来他跟我讲了很多Tony关于钱的问题。说tony最惨的时候没钱交房租,被房东锁在门外面,然后跑过去跟他借钱。借钱之后没钱还,然后还找诸多借口。我当时也没在乎,因为说实话tony对我还不错,我把他当朋友看。我相信就算他暂时没钱,但是迟早会给的。有一次他给我工资,我甚至还说“你要是没钱过一段时间再给我吧,我暂时还不缺钱花”。
然后就这样,我的工资跟claim慢慢积累,tony偶尔也会问我他欠我多少钱。我也没有每个月把claim的表发给他,我把他当朋友,我也不想给他压力,只要他记在心里就好了。有一段时间我在新加坡,他要去曼谷,我知道他没钱,就把我泰国的ATM卡给了他,让他先拿去用。
曹纨
劳资纠纷 -- 5
之后泰国同事就相当于成了tony跟我之前的中间人。
11月20号的时候,tony给我发了封邮件,让我把最后一次的账目发给他。
11月23号,我把账目发给他了。
11月24号,他回邮件问我里面有一项,我借给他的2万1千泰铢,他不记得了。这个钱是他分3次在7月之前跟我借的,我只记得两次的了。我回邮件给他,告诉了他那两次我记得的。并且跟他说这个钱在我6月底发给他的账目上也有。
11月30号,他把我在5月份发给他的账目转发给我。我猜可能是他找不到我6月份发给他的账目了。于是就把6月份的账目又发给他一次。 然后我又发了一封邮件给它,是关于最后一次的账目,之前的prorated salary还有unused holiday,我是按照每个月30天算得,我改成了每个月的实际工作天数,这样总的数目就是4万8千多。
12月17号,我朋友帮我把cheque放到银行了。
12月18号,cheque被拒了。因为账目里面没钱。我发了一封邮件给他,问他什么时候能给我钱。然后又发了一封邮件,是11月19号到12月18号,这一个月的claim。
但是之后他一直没有给我回邮件。我就联系了泰国同事,并且跟他说我不想做到过年了,想尽快离开。后来泰国同事去找tony谈了。之后在msn上面跟我说,tony说在1月10号之前先给我2万,剩下的等2月份给我。另外还有一些事情要跟我当面商量。然后我把准备的辞职信给了他,辞职信上最后一天是1月18号,因为从11月19号正好两个月。
12月30号,我跟泰国同事见面。泰国同事跟我说了下面的事情:
-> tony让我把最后一天提前,到1月8号。我答应了
-> 如果以后有项目找我做,我会不会答应。我说会
-> tony对账目上的一些东西有疑问。我说有疑问没问题,让tony给我发邮件,告诉我有什么疑问。当时我根本就没想到他想赖账。
谈了回去之后,我又发了一封邮件,新的辞职信,还有让tony给我发邮件说有什么疑问。但是他没回邮件。之后我打电话让泰国同事催他。后来泰国同事说要跟我面谈。
1月4号,tony去了吉隆坡,做那边的项目。
1月5号,我跟泰国同事见面。说tony不想给我下面的这些钱,有1万多新币:
-> Travel allowance还有taxi,还有在泰国的电话费。理由是tony说他think已经跟我说了,在泰国注册公司之后就没有了。实际情况是他根本没有说,而且我6月份发给他的账目里面,这些都有,他什么都没说,并且回了邮件说他收到什么帐之后给我多少钱。
-> Entertainment的claim. 理由是有一些他记不得了。我们经常一起出去吃饭喝酒,有的时候他付钱,有的时候我付钱,当然大多数时候是他付。我账目上面的列出来的都是每次他说"you pay first. i will pay you back"的
-> Unused leave. 理由是我们没有谈过unused leave是不是可以算成钱。这个我承认,我们确实没有谈过。但是这个帐目我是11月23号发给他的,如果他不同意这个,应该早点跟我说,起码我可以在2009年多休息几天。这个时候已经是2010年了。
听到这些,说实话,我只能说我很生气。我当时就打电话给在新加坡仅有的那个项目的负责人,这个项目是我第一个公司给tony做的,并且是因为有我才给他做的,tony还有1万5千多新币没有拿到,因为uat没完,他也在催这个项目的款子。我让那个负责人帮我暂时先不要给tony钱。回去之后,我给tony打电话,他说忙。然后我给他发了短信,让他有时间给我打电话,然后又给他发了邮件,跟他说可以把unused leave的那部分钱去掉,因为我们确实没有谈如何处理unused leave。
但是他既没有打电话给我,也没有回邮件。
1月6号,我给tony发了一封邮件,把最近的计算到1月8号的账目发给他,去掉了unused leave。并且跟他说,有什么疑问可以通过邮件或者电话联系我,不需要中间人。然后发短信给他,让他会我邮件。
还是没有收到他的邮件或者电话。
1月7号,我又发邮件给他让他回我邮件。晚上终于回了,不过这次说allowance只是我在泰国做第一个项目的时候。我就把我在进公司之前的那封邮件发给他,里面有关于allowance的问题,并且跟他说我们之后在msn上面谈的。可惜我没有聊天纪录。然后还有他回我6月底账目的那封邮件发给他,问他凭什么说allowance只是在做第一个项目的时候,或者在泰国注册公司之前。因为第一个项目1月份就结束了,泰国公司也是在很早之前就注册的。
另外这几天,我也跟泰国同事联系过,泰国同事说让我们坐下来谈。不过我对谈话不抱任何希望了,所以已经联系了新加坡的律师,准备打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