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指点:跳槽时这样做可以吗?

2019-07-18 08:42
目前公司的年假还有很多没用完。如果把离职前的最后的十几天全部请年假,然后在拿年假的这些天就去新的公司上班。请问这样做可以吗,会不会违反新加坡的相关法律规定?

4 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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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8 08:42

湛以昌

看各个公司自己的政策,具体的情况问公司的HR吧
多数公司都是可以的。

2019-07-18 08:42

莫树昌

据我了解,一般不可以
道理上也不可以。当然,你可以拿年假来抵消提前离职需要的赔偿,这个应该问题不大。。一个人不可以同时属于两个公司,而且一般公司contract上也会有这个条款吧。。
如果现公司还允许你拿十几天年假,相当于让你提前走人,但年假的钱照样给你。。如果现公司这么好,按理应该直接放人,年假补给你钱,何苦还要留你的身份,为你承担多十几天的风险哪。。当然了,公司都有自己的policy,也不好说。。

2019-07-18 08:42

丁群

现在公司的政策是年假不用完就算自动放弃,不给补钱,
所以为了不浪费剩余的年假,只有在离职前把现在公司剩余的假全请了,然后同时就去新公司上班。如果按合同上的条款,这样做确实不可以,但是之前离职的人好像都有这样做的,似乎公司也不会去追究。

2019-07-18 08:42

向爽莺

理论上是不行的,因为你算是在两个公司上班。
具体看公司了,如果现在公司不管,下家可以只算工钱, 不算正式员工, 应该也没问题。
所以, 小公司可以试试, 大公司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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