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是女生吗?
太差的工作别委屈着接了,如果在国内啃鸡腿的干活,落差太大太辛苦了,不如再慢慢找。如果还年轻不妨考虑先在这读点书过渡,比将自己直接扔入资本家虎口好多了。这里的master时间比国内短,不少自费的专业选择,只要你GRE或TFL能过。
前两条都是合理的
第一条针对赔偿过高的问题,你可以相应的要求提高工资或奖金,以补偿自己的机会成本。
第二条试用期其实是双方的,试用期之内你辞职应该是遵从试用期的规定,无需赔偿的。
第三条你可以直接提出,不过公司没有这个义务
回答很详细,谢谢啦!
谢谢你的解答,太感谢了。
我也准备这么操作。不然,“硕士+四年工作经验”挺不值的,国内薪水也不比这差。
新加坡工资给的不高,和国内差不多,要不是家庭因素,真有点不想去啊。
当然以上也许是我的个例,仅用于抱怨。
补充问
又去看了下关于实习部分的合同。
上面仅说:试用期,如果员工工作不达标,公司可以终止合同或者延长实习期,且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并没有说员工可以在试用期终止合同,不需要承担赔偿。
这是不是不平等的?还是劳动法上就允许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且无需赔偿公司)呢?
呵呵,相信不少人啃过鸡肋的,尤其随坡家属
木有办法,有得啃好过没得啃~~不同阶段不同想法,等啃着鸡翅膀时却又想鸡大腿了~~~
认为有必要发邮件问清楚,得到书面确认,不然真是不平等条约
劳动法对高于2K收入者保护相对较少,最明显的是加班可不给ot, 还有据说你签的合同比劳动法更重要,两者冲突多数以前者为准。公司敢写给你的合同多半是没有违规破绽的,有疑问的全靠两者协商。
譬如赔偿金按合同来,有争议要上法庭而非劳动部,可去mom网站查看相关规定,节选如下:
Compensation from employees for terminating a contract
Contracts that require employees to pay a monetary compensation (in addition to notice pay) to the employer for terminating the contract before the completion of a specified period are not covered by the Employment Act. An employee can resign at any time by serving the required notic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in the employment contract.
The terms pertaining to monetary compensation (in addition to the notice pay) for terminating the contract prematurely is a contractual term and not governed by the Employment Act. Where there are disputes, the civil court will have jurisdiction in deciding the outcome.
也是正常条款
注意看,往往还有另一条,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通常是一周)。也就是说公司一天不结束你的试用期,你就有一个星期走人的权利一天。
试用期长不完全是坏事。
试用期辞职走人没问题,但可能脱不了赔偿,因为合同没明确约定这种情况他不用赔
见笑见笑,不敢与大师抬杠~~~呵呵
合同里面确实没有这一条啊!
合理里面没有说我有试用期一周走人的权利(这个貌似是国内劳动法的条款吧?)。我在试用期内离职的情况,没有提及,如果不明确指出,应该也是要赔偿。
是的
你说的应该是没错,试用期内我主动离职的话,我肯定也要赔偿。而且赔偿很高啊,因为剩余月份还有很久。
谢谢你,你也是大师啊!
既然合同里没有试用期的规定
那就是说试用期和正式雇用后的权利义务都是一致,这样更不用怕了……
不是没有试用期的规定
而是没有试用期内我如果离职该如何的规定。目前合同中仅仅有试用期,公司对我不满意该如何如何的规定。
所以还是不平等吧。
不过毕竟不是国内,有些地方确实要受压制了。
宁希
这绝对不是常见的合同,一定是为了占某个特殊群体便宜专门拟定的
如果没有很好的培训什么的话真的是没什么价值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