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汽车,为什么COE10年满期后不可以自行决定它的处置
最近的新闻报道,什么新加坡的团伙把10年的报废车低价卖去马来西亚,新马两边的警方在合理追捕团伙首脑。
这个辩题,我跟新加坡的同事朋友都聊过好多轮,到现在还是不解:
1.10年的COE,COE到期之后,是不是一定要杀车。假如某家庭有自己的地,把车辆放在属于自己的地面范围,是否合法?
2.在COE到期之后,车主有义务上缴车辆吗?
3.假设在COE还有3个月的情况下,车主把车驾去邻国某地,送(注意不是卖)给朋友,在不讨论该车在邻国的合法性,但说新加坡车主可以这样做吗?(新车主是否在邻国当局注册该车是另一个话题)
4.假设在COE还有3个月的情况下,车主把车驾去邻国某地,车辆被盗,车主有义务必须报警吗?可以选择不报警,返回新加坡吗?
苏叶林
不要忘记 PARF rebate
一般好车,至少3万-4 万, 你开去邻国就损失这笔钱。 估计走私也就1万?
如果你de-regist,就开不出来了。
Rebate 少过2万的普通车,可能也卖不了几个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