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t agree more
有孩子带过孩子的都知道婴孩凌晨一闹几个小时的感受,亲生父母都会想揍人的,想揍人的!!!
不觉得这两个案子可以相提并论
虽然量刑上结果可能类似
法律是规则体系,是社会产物,但从来不代表百分百正义和正确
我同意,自己生的夜里居然不带...
想说夜里孩子哭闹有时候亲爹妈都吃不消,指望别人怜惜你家娃?!我妈有时候被娃闹腾的受不了还会气得打屁股,何况压根没血缘的女佣?
所以我家女佣只做家务接送大宝上学,小宝都是自己带。虽然有时候生病闹的整夜整夜不能睡,内心很抓狂,还是得耐心哄,白天才让我老娘换我去补一点觉。偶尔娃闹的凶我娘带过去拍两下屁股我都舍不得,孩子夜里闹的女佣都抓狂的下毒手了,父母居然不过来查看?!我娃夜里嚎,再累都第一时间冲过去。
我觉得这爹妈也应该被罚才是。不过失去孩子应该是最大的惩罚了吧...
新加坡n年前有另外一个案子
AFR v Public Prosecutor
爸爸发现自己的烟被女儿(14个月)玩了一地,一拳打在胸口,导致心脏骤停死了。最后也是判了10年。有些事情心情不平静先不要思考。
那些是我当年上万国培训班读的东西
刑法教材应该有写。
确实
怎么能放心把那么小的孩子丢给女佣过夜呢。那么可爱的孩子,愿她在天堂里一切安好
信息量好大
女婴死亡时间在2点到7点36分之间,9点时父亲和女婴在同一个房间念经,而母亲带着4岁儿子出门了,等父亲念完经才发现女婴脖子上有伤痕叫不醒。。
每次发生类似的事件,大家都一股脑地谴责女佣,但是女佣为什么会那么做?还不是当父母的太不上心了,只管生不管养,孩子一哭闹就扔给女佣哄,自己生的孩子自己都哄不好,凭什么女佣就一定要哄好?可是父母哄不好可以扔给女佣,女佣要是哄不好就准备卷铺盖滚蛋吧,所以为了制止孩子哭闹当然是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了。。
希望那个女婴下次投个好胎吧,阿门
好像只听说过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
你那些细分是司法解释?
为什么是误杀?
明明是谋杀!应该判死刑!见不得这种事!
如果掐一个一岁的女佣还不叫“想你死”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哎
杀人不等于谋杀
新加坡杀死人分以下几个档:
1. 主观意图造成他人死亡(我想你死),故意将人杀死(把你直接弄死),对应中国的直接故意杀人罪或者美国的一级谋杀或者谋杀。量刑只有死刑。
2. 主观意图造成他人死亡(我想你死),故意对他人造成足够致死的伤害(把你弄伤了)致人死亡(你死了),对应中国的故意伤害致死或者对应美国的二级谋杀。量刑尺度很宽,从任何长度的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鞭刑都可以。
3. 无主观一度造成他人死亡(我没想你死),故意对他人造成足够致死的伤害(把你弄伤了)致人死亡(你死了),对应中国的间接故意杀人罪,美国对应非故意杀人罪,或者只是杀人罪。 量刑10年以内(本新闻说的是这一个)。
4. 无主观一度造成他人死亡(我没想你死),但是太鲁莽所以对他人造成足够致死的伤害(把你弄伤了)致人死亡(你死了),中国对应过于自信的过失致死罪。量刑5年以内。
5. 无主观一度造成他人死亡(我没想你死),但是太疏忽所以对他人造成足够致死的伤害(把你弄伤了)致人死亡(你死了),中国对应疏忽大意的过失致死罪。量刑2年以内。
蓄意谋杀可判死刑
面对没有反抗能力婴儿,都应该定性为蓄意
请问为什么最高是10年
而不是死刑?谋杀不是死刑?
显然又是中文八卦报纸胡扯
如果不是英文水平实在困难还请大家看英文新闻。这句话我今年已经第三次说了。
http://www.channelnewsasia.com/news/singapore/indonesian-maid-charged/2771636.html
For culpable homicide not amounting to murder, the woman faces up to 10 years in jail and a fine.
误杀(Causing death by Rashness or Negligence) 最高只能判5年,一看最高刑10年你就懂了。
蓝斌艳
同感
唉,可怜父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