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手的一个租客
每个月都迟交房租,合约到一半的时候连着两个月没交房租,屋主烦的不行,盼着租客提出终止合约,也不要赔偿,押金就抵那两个月房租了。如果租客赖着不走,屋主只能走法律途径,那更麻烦。没有屋主愿意走这一步
你真要走屋主不会拿你怎样,最多就是押金拿不回了。
以前我租房的时候,提前搬走,帮屋主找了下家,屋主人不错,押金也退了
我已经住了快10个月了
但是除了那五个月外还要再赔两个月押金。
关键是楼主可能是
签了最少15个月 可能只住了五个月 理论上要赔偿十个月
两个月楼主是愿意的吧
话是这么说
但就是后悔当时签合约的时候没把这个timing考虑到
如果有个合适的工作
两个月房租能有多少钱?
我们应该是永远不会回来了
在这里几年太折腾了。新加坡虽然宜居但和我们八字不合。
错在我们没有好好谈这个clause
我们以前的合同是按香港的格式谈的,是一年fix,之后一个月notice。这个房东中介说不可以,一定要三个月。当时没多想就答应了。
如果一个月的话,我现在找工作申请签证也差不多到期了。但是三个月的话我就要再过两个月开始找工作,那个时候已经过了找工作的高峰期了。
有这个条款不是比没有这个条款有利吗?
没有就代表不可以解约。
有的话,你证明会离开新加坡,合约就结束了。你需要赔偿房东相应的中介佣金,例如,房东两年合约给了一个月佣金,你18个月走,要赔1/4月给房东。其他就和一般租约结束一样,有东西损坏要赔,不然就退押金。
后果是
他如果闲就去告你 你永远不回来他也不能拿你怎么样
但不建议
考虑你们给找到下家接着租呢?
房东多半会通融吧?只要下家不是很奇葩就行,另外房租降低了的话你们来补上
我有两个月押金
其实也不少钱了。
如果我就不要这两个月押金走人会有什么后果吗?
层主真善良
好人有好报,一定很快可以找到新房客的
原来还可以这样啊
我家租客也是提前快半年解约了,我没有让他们帮忙找下家也没有让他们让赔偿违约金。总觉得住了一段时间了,大家相处还好,没必要吧。也许和房东讲讲也能说通呢。不过话说回来,真心难找租客啊,现在
一般来说
没那么好心的 肯定是逼你赔
不过我也有认识那种要走了押金不要 房东你爱咋咋的 就是损rp
柯盛
这个解约有什么书面文件吗?
还是只是大家口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