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VP 申请的几个问题
1. ICA 网站写着: For the application of Long-Term Visit Pass to be successfully submitted, please note that applicant must have a minimum valid stay of 10 days.
这个10天是说申请人必须要在新加坡待至少10天吗? 也就是说如果到的第二天网上申请LTVP,然后第五天离开新加坡到其他国家等申请结果是不可以的?
2. 然后10天之后可以先离开新加坡,在别的国家等结果,如果批准了再回新加坡,这样是可以的?
3. 结果出来如果批准了去交材料这些都必须本人吗?sponsor可以去帮忙交跟领卡吗?
谢谢!
张才
目测意思就是入境十天后才可以提交材料~ 你懂的
而且你的问题可以在提交材料时一次问个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