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就这次巴士车长(司机)的事件发表一点个人的看法。
首先,这次事件的根本诱因,我认为是待遇的不公平。
对这些背井离乡来到这个岛国谋生的中国籍司机来说,他们要求的其实并不多,只是用自己付出的劳动换取的报酬,他们对这个社会的贡献就算你看不到,也是可以
理解的。最起码的就是他们相对廉价的工资,降低了新加坡公共交通系统的运营成本。但是,最基本的一个常识是同工同酬,在同样的条件下,付出一样的劳动就应
该获得同样的报酬,如果仅仅是因为国籍的不同而待遇不同,那么试问这是否是歧视?好,就算有些人承认是歧视,那么请这些人仔细想一想,这样一个社会是否能
够长期稳定的发展?不要总是把眼睛看着CBD的那些高楼,因为穿西装打领带皮鞋光亮的人也是一样要吃饭、加油,更多的人一样需要乘着巴士上下班。站不到平
地上,是永远站不稳的。
有人说,这是合约里写清楚了的。合约里也写着条款变更的主动权在雇主一方。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合约的确如此,但是法律上也有一条叫做欺诈性合约。这些车长
们的合约不能说是欺诈性的,但的确是不公平的。不愿意承认这一点的人,是因为他们从中得到了好处,直接或间接。而这次事件本身已经说明了不公平的存在。回
想美国黑奴时代,卖身契也是一种合法的合约,但历史已经证明,那样的社会和时代是被文明所不齿的。
那么对不公平,就会发出声音。这次车长变相旷工的行为就是他们对这种不公平发出的声音。从他们在合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踏上远离国土的飞机那一刻起,他们
已经注定成为这场矛盾中的弱者。对于弱者,他们能够选择的表达方式就有限,所以他们选择用集体拿病假的方式正是这些选择里最无奈的一种。有人说,为什么不
通过投诉的方式通过公司的反馈管道表达意见?我想说,这种思维跟唯合约是从的那些人有同样的问题。在不对称冲突中,其中一方制定的规则本身就不具备平等
性,也不会被另一方所信任。更何况你又怎么知道他们没有通过这种渠道反映过问题呢?
当然,我并不认为他们这种行为是完全正确的,这是我对人力部的反应可以理解的原因,一个有序的社会不应该出现无序的行为。但我也想说,他们的行为是可以理
解的。他们行为错误在于没有一个有力量的组织和领导。有人把欧美的[关键词屏蔽]的例子搬到这里,我不得不说是一种缺乏思考的想法。如果他们从一开始,签
合约的时候就有一个组织帮助他们获得公平的待遇,如果他们可以用跟本地籍车长一样的身份加入工会,他们可以用自己的力量发出所谓正当渠道的声音,他们一定
不会采用这种方式。否则,就没有什么可理解的了。至于有声音说他们这种行为不负责任,损人利己,我不想做评论,他们的诉求和表白,本身已经说明他们是负责
任的一群人。至于损人利己,我不得不说这是极为短视的,试问他们利己什么了?他们面对的极可能是为了这样的行为付出经济上惨重的代价,为的只是发出一个要
求公平的声音。
对于这样的一次事件,其结局无疑是注定的,没有人可以容忍闹事的雇员。其影响却可能是深远的。对于新加坡本地的公共运输业和其他服务行业甚至其他领域的中
国籍雇员,他们可能面对的是不理解、诋毁,这样的氛围将导致彼此的不信任。对于新加坡这个先进开放的社会形象,这次事件将使外界对其产生质疑,尤其是一些
西方国家,人权和平等已经深入人心的社会,将如何解读这样的不公平呢?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新中两国之间的经济差距也在慢慢缩小,对于中国籍雇员来说,薪金待遇的要求自然也和以前有很大差别。而新加坡必须解决劳动力不足的问
题,特别是在老龄化社会日益严重的今天,新加坡必须面对,并找到可以替代中国籍雇员的廉价劳动力,否则社会经济的停滞将是灾难性的。看不到这一点,就如同
悬崖跑马,是极其危险的。
这次事件对于巴士车长们甚至其他服务领域的中国籍员工,能够得到的经验是有必要成立能够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并通过合法渠道申诉,保护自己的利益。对于本
地公司来说,应该如何灵活的调整政策,敏锐地发现雇员的不满情绪,并用有说服力的手段使员工乐于为公司服务,也将成为必须考虑的课题。对于社会大众,这也
是一个深入理解不同族群,获得彼此谅解和合作的好机会,不公平是难免的,但也有一句话叫作,公道自在人心。
舒彪
只想就这次巴士车长(司机)的事件发表一点个人的看法。
首先,这次事件的根本诱因,我认为是待遇的不公平。
对这些背井离乡来到这个岛国谋生的中国籍司机来说,他们要求的其实并不多,只是用自己付出的劳动换取的报酬,他们对这个社会的贡献就算你看不到,也是可以
理解的。最起码的就是他们相对廉价的工资,降低了新加坡公共交通系统的运营成本。但是,最基本的一个常识是同工同酬,在同样的条件下,付出一样的劳动就应
该获得同样的报酬,如果仅仅是因为国籍的不同而待遇不同,那么试问这是否是歧视?好,就算有些人承认是歧视,那么请这些人仔细想一想,这样一个社会是否能
够长期稳定的发展?不要总是把眼睛看着CBD的那些高楼,因为穿西装打领带皮鞋光亮的人也是一样要吃饭、加油,更多的人一样需要乘着巴士上下班。站不到平
地上,是永远站不稳的。
有人说,这是合约里写清楚了的。合约里也写着条款变更的主动权在雇主一方。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合约的确如此,但是法律上也有一条叫做欺诈性合约。这些车长
们的合约不能说是欺诈性的,但的确是不公平的。不愿意承认这一点的人,是因为他们从中得到了好处,直接或间接。而这次事件本身已经说明了不公平的存在。回
想美国黑奴时代,卖身契也是一种合法的合约,但历史已经证明,那样的社会和时代是被文明所不齿的。
那么对不公平,就会发出声音。这次车长变相旷工的行为就是他们对这种不公平发出的声音。从他们在合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踏上远离国土的飞机那一刻起,他们
已经注定成为这场矛盾中的弱者。对于弱者,他们能够选择的表达方式就有限,所以他们选择用集体拿病假的方式正是这些选择里最无奈的一种。有人说,为什么不
通过投诉的方式通过公司的反馈管道表达意见?我想说,这种思维跟唯合约是从的那些人有同样的问题。在不对称冲突中,其中一方制定的规则本身就不具备平等
性,也不会被另一方所信任。更何况你又怎么知道他们没有通过这种渠道反映过问题呢?
当然,我并不认为他们这种行为是完全正确的,这是我对人力部的反应可以理解的原因,一个有序的社会不应该出现无序的行为。但我也想说,他们的行为是可以理
解的。他们行为错误在于没有一个有力量的组织和领导。有人把欧美的[关键词屏蔽]的例子搬到这里,我不得不说是一种缺乏思考的想法。如果他们从一开始,签
合约的时候就有一个组织帮助他们获得公平的待遇,如果他们可以用跟本地籍车长一样的身份加入工会,他们可以用自己的力量发出所谓正当渠道的声音,他们一定
不会采用这种方式。否则,就没有什么可理解的了。至于有声音说他们这种行为不负责任,损人利己,我不想做评论,他们的诉求和表白,本身已经说明他们是负责
任的一群人。至于损人利己,我不得不说这是极为短视的,试问他们利己什么了?他们面对的极可能是为了这样的行为付出经济上惨重的代价,为的只是发出一个要
求公平的声音。
对于这样的一次事件,其结局无疑是注定的,没有人可以容忍闹事的雇员。其影响却可能是深远的。对于新加坡本地的公共运输业和其他服务行业甚至其他领域的中
国籍雇员,他们可能面对的是不理解、诋毁,这样的氛围将导致彼此的不信任。对于新加坡这个先进开放的社会形象,这次事件将使外界对其产生质疑,尤其是一些
西方国家,人权和平等已经深入人心的社会,将如何解读这样的不公平呢?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新中两国之间的经济差距也在慢慢缩小,对于中国籍雇员来说,薪金待遇的要求自然也和以前有很大差别。而新加坡必须解决劳动力不足的问
题,特别是在老龄化社会日益严重的今天,新加坡必须面对,并找到可以替代中国籍雇员的廉价劳动力,否则社会经济的停滞将是灾难性的。看不到这一点,就如同
悬崖跑马,是极其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