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跳槽时的 TAX Clearance
问题1:毕业后在新加坡作快6个月了,到年底的话薪水也是超了收税标准S$20000. 想问一下,如果我要跳槽的的话是不是要扣除我这一年薪水的15%的税费。也就是6个月的话一个是一个月薪水的90%,这样我最后一个月只能拿10%。因为HR这么跟我说,特别郁闷。如果我还是留在新加坡工作的话这笔税可以claim回来吗?(要跳的那家公司不是现在公司的子公司)
问题2:我们公司的想把我调去公司新收购的一个子公司,今天给了我resign letter, 然后要我重新签合约,还要重新办EP。 我想问我不接受的话这算是公司毁约吗?因为应该要有一个月的notice。
谢谢各位大神帮助!
尹洁
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那如果我辞职时新公司的EP还没approved,也就是我会拿一段时间的白卡。那样的话到了新公司后还是能把税appeal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