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刚来新加坡工作了不到5天,这份工作是我直接找到这个公司的老板联系的。没开始给我老婆申请的时候,说要交3000新币的申请费用。我也同意了,就交给我老婆的老婆3000新币。后来申请通过了,在这边工作了5天老板就说我老婆不适合这份工作,一开始我们和老板我老婆情况的时候,说的都很明白,一点也没有乱说,包括我老婆的工作能力,还有英语的水平。现在工作5天就要辞退我老婆,他这样做合法嘛?我交给他们老板的3000新币我应该怎样要回来?还有我老婆即使回国是不是也应该他们老板给出机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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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向求职者收钱是违法的,以前总理谴责过这个事。
说要交3000新币的申请费用 这就是是不对的.有骗子嫌疑
建议找MOM投诉,老板是违法的。
你可以去MOM投诉。。。。虽然你未必做的下去了。不过你至少可以挽回点损失。把事情要想好了全部说出来。特别是重点的地方。他收费了,性质不一样了。而且费用不低。
你的问题,有几个方面。
1。你老婆被解雇的问题,工作5天就被解雇,公司是合法的。用人之前已经了解情况是公司老板道德问题,但法律上没问题。
2。 如果你老婆是WP, 你老板要出机票。
3。 你老板收你3000新币,你可以根MOM申诉,但告对方比较难。没根据。。。。建议根老板商量,可以要回来大部分。
屠伟眉
用人单位向求职者收钱是违法的,以前总理谴责过这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