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或全职母亲将获更久托管津贴( z)
从本月起,没有工作的母亲若正在寻找工作或全职照顾年幼孩童,将能获得更久的托管津贴,中低收入家庭还可获取额外津贴。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兼教育部高级政务次长费绍尔博士今早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开支预算时宣布,需要全职照顾年幼孩子、同时又有年龄较大孩子需要托管服务的母亲,以往从幼儿培育署获得的津贴只能到幼儿18个月大为止,如今延长至24个月大。
没有工作但在找工的母亲原本可获取三个月的托管津贴,如今将能享有长达六个月的津贴,给予母亲更多时间寻找工作。
两者领取的每月津贴额不变,托儿服务(child care)津贴为300元,托婴服务(infant care)津贴则是600元。
幼儿培育署也推出新的额外津贴,属于以上两种情况的母亲,若家庭月入不超过7500元或家庭人均月入不超过1875元,每月还能获得额外100元至440元的托儿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