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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一些国家正在积极反对加密货币,但其他国家似乎对数字资产采取了更为友好的态度。最近的一个国家是新加坡,它刚刚发布了电子税务指南草案,其中加密货币被用作交换媒介并受到商品和服务税,现在可免征所述税收。
广告该指南解释了涉及作为交换媒介的虚拟货币或加密货币的交易的处理方法。现行系统将数字支付代币的供应视为应税服务供应,对此类代币的销售,发行和转让征税。计划于2020年1月1日生效的新规定; 数字支付代币将不再受商品和服务税(GST)的约束。
如果建议的指南被接受,则当前的系统将被取消,数字支付令牌将不再被视为应税服务。对现行立法的主要拟议修改是:
(i)使用数字支付代币作为货物或服务的付款将不再产生这些代币的供应。也就是说,如果您使用数字支付代币来支付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费用,则无需在使用时考虑商品及服务税。 (ii)以换取法定货币或其他数字支付代币的数字支付代币供应将免征商品及服务税。因此,作为豁免供应的此类代币的供应将不会影响您的年度应税营业额,以确定您的商品及服务税登记责任。
此外,该文件还提到比特币(BTC),以太币(ETH),莱特币(LTC),Dash(DASH),XRP和ZCash(ZEC)作为加密货币,满足他们对可作为交换媒介的数字支付令牌的定义。 。目前还不清楚市场上其余的加密货币是否也符合上述令牌的条件。此外,该文件明确地从其定义中排除了稳定币,这意味着他们将继续根据之前的商品及服务税法规对其征税。
广告拟议的立法将进行讨论,要求加密行业的企业提供反馈,使其适应当前的市场现状。无论如何,所有评论必须在2019年7月26日之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