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金融中心和国际总部

2019-07-15 16:34

新加坡在国际金融、贸易融资、海事金融、保险、财务运作方面拥有领先地位,

资产及财富管理方面也趋于的佼佼者。

此外,也是全球第四大外汇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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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中心

新加坡是一个面积很小的岛国, 1965 年才取得独立。新加坡自然资源缺乏,国内市场狭小,这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是不利因素。但新加坡也存在许多优势。

首先,新加坡的地理位置优越,而且基础设施比较发达,使得他成为东南亚的重要贸易中心和港口,也为金融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其次,英语在新加坡广泛使用,而英语是国际金融业中通用的语言,这就为新加坡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到70 年代初,新加坡已经发展成为亚大地区金融业最发达的国家,成为亚洲美元市场的中心。通过新加坡的金融市场,地区外的资金得以被吸收到东南亚地区,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筹集了急需的资金。对新加坡自身而言,金融业的发展促进了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又为金融的进一步深化提供了动力。

  根据金融界的惯例,一般将国际金融中心分为一体型和分离型两大类。

一体型是指国内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融合在一起,居民和非居民都可以在一国金融市场上进行借贷活动。伦敦和香港是典型的一体型国际金融中心。

分离型是指国内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严格分开,只准非居民参与离岸金融业务。新加坡的离岸金融中心即是分离型中心的典型。

新加坡金融体系

1.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成立于1971 年,它履行除发行钞票以外所有的央行职能。发钞权现在仍属于货币局。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目标是维持货币稳定,保持经济的加速增长,并促进金融机构的设立,以帮助金融结构的现代化。金融管理局实现上述目标的工具主要有对国库券和贸易票据的再贴现、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规定流动资产比率和最低现金储备率。

2.新加坡货币局。新加坡货币局创立于1967 年,并于1967 年6 月开始发行新加坡元。新加坡元的发行一直以100%的黄金和外汇做担保。

3.商业银行新加坡的商业银行是随着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和经济发展而发展起来的,由于其银行体系是从独立以前的殖民银行体系演化而来的,因而保留了本地银行和外国银行并存发展的“双重银行体系”。

  新加坡独立后的银行体系经历了数次变迁。最初新加坡政府允许外国银行从事当地银行可进行的所有业务,但此后为了保护本国银行业,逐渐开始限制外国银行的业务领域,先后开始颁发限制性银行执照和离岸银行执照,最终形成了目前的三大类商业银行:

  (1)完全执照银行。完全执照银行能够在新加坡内毫无限制地从事所有银行业务。而且只有完全执照银行才能在新加坡开设一家以上的分行。完全执照的发放到1971 年停止,共有13 家当地银行, 24 家外国银行获得这一执照。完全执照银行可以获得亚洲货币单位(ACU)执照,从事主要离岸业务。

  (2)限制性执照银行。限制性执照从1971 年到1973 年颁发,共有14家外国银行获得这一执照。限制性执照银行不得接受新加坡货币,不得接受定期和储蓄存款(25 万美元以上的定期存款),而且只能在新加坡境内设立一家办公机构。限制性执照银行可以获得亚洲货币单位执照,从事离岸交易。

  (3)离岸性执照银行。离岸性执照从1973 年开始向外国银行颁发,此后开业的银行大都获得这类执照。根据规定,离岸性银行的业务主要集中于亚洲货币单位交易上。从1978 年开始,离岸性银行可以从事国内金融业务,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不得从事新加坡元的普通存款业务;

b)不得吸收新加坡居民的新加坡元定期存款;

c)非新加坡居民的新加坡元定期存款只有等于或超过25 万新加坡元的方可接受;

d)每家离岸性银行的新加坡元存款不得超过5000 万新加坡元

e)在新加坡不能成立一家以上的分行。

  到1990 年3 月31 日,共有92 家外国银行持有离岸性执照在新加坡开业。

4.新加坡发展银行DBS)。 DBS 建立于1968 年,其宗旨是向工业提供长期信贷,以促进经济发展。主要方法是提供中长期贷款,股权参与和担保等。1969 年, DBS 开始办理商业银行业务。目前DBS 的业务范围一般包括发展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业务和商人银行业务。作为公共部门的一个金融机构, DBS 对融资采取十分谨慎的态度,因而对小的地方工业企业的贷款需求不能完全满足。

5.财务公司。财务公司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大量建立,其发展的主要动因是当时对存款利率实行最高限限制和对贷款利率实行最低限限制,使许多银行开始组建财务公司,以便以较高的利率吸收存款。

  财务公司可以吸收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但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其中定期存款是最大的资金来源。其存款利率一般比银行高1—2%,其贷款利率因而也高于银行贷款利率。财务公司的业务主要有住房贷款、分期付款信贷、租赁融资、房地产投资、证券投资等,但不能从事离岸金融业务和外汇业务,也不得发放5,000 元以上的无担保贷款。

6.商人银行。随着对工业融资和大型集团贷款需求的增加,商人银行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在商人银行发展的初期,多数商人银行致力于贴现和短期货币市场业务。 1972—1974 年四个贴现行建立后,贴现业务逐渐从商人银行的业务中分离出去。

  商人银行的功能主要是安排融资,而非直接对项目融资。商人银行不能从社会公众直接吸收存款,因而其资金来源有限,必须从银行间市场借人资金。新加坡政府对商人银行的国内经营没有规定,其业务涉及中长期公司融资、承购股票、股票投资、单位信贷许可、黄金交易、祖赁融资等,但一般每一家商人银行都只从事某一项或几项他擅长的业务。

7.邮政储蓄银行(POsB)。邮政储蓄最早始于1876 年,后于1972 年脱离邮政系统独立出来,并获得稳步发展。

  邮政储蓄银行不能接受公司存款,因而个人存款是其主要资金来源。邮政储蓄银行的资金主要运用于购买政府证券和向政府的国营公司贷款。某些存款也用于股票投资和私营公司证券投资。该银行也通过其子公司邮政储蓄银行信用私人有限公司提供房产贷款。

8.中央公积金(CPF)。中央公积金成立于1955 年,是一个政府法定的储蓄机构。主要是由雇主和雇员定期存入款项,以便在员工退休后或失去工作能力后支付其生活费。

中央公积金的资金大部分投资于政府证券(但不包括国库券),一直是政府债务的最大债权人。对公积金的参加人而言,他可以利用已存入余额的一部分作为向特定的住房公司购买住房的预付款,或用于认购新加坡公共汽车服务公司的证券。

  此外,新加坡的金融体系中还存在着许多其他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国际货币经纪商、黄金交易商、祖赁公司、单位信托等。

国际总部

新加坡向来是美国、欧洲与日本公司设立亚洲总部的首选地点。近年来,许多亚洲公司将新加坡选为进军全球市场的平台。在新加坡,跨国企业可以相互交流、进行交易,并建立伙伴关系。

正当新加坡吸引更多新进跨国企业在这里设立区域总部,已经进驻新加坡的跨国公司正在拓展业务,进行更高增值的实质商业活动,包括:区域与环球商业企划、人才培训、财务与融资活动、研发、知识产权管理和物流管理。

目前,一共有26K家国际公司立足新加坡。1/3的“财富500”公司选择在新加坡设立亚洲总部。

新加坡是外派企业人员眼中,生活素质最佳的亚洲国家。根据全球人力资源研究机构ECA国际的调查,绝佳的基础设施、低犯罪率、社会政治稳定,使新加坡成为最佳的生活地点。

新加坡签署了50个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和30项投资保证协议,使选择在新加坡进行跨国业务的总部公司,享有税务优势

作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签署国,新加坡为企业提供额外保障,以实现最大的知识产权潜能

新加坡作为全球最大的外汇市场之一,拥有完善的金融体制,吸引许多区域财务中心在此落户。

新加坡是极少数拥有标准普尔AAA信贷评级的国家。

在新加坡挂牌上市

新加坡是中国的第八大贸易合作伙伴,也是中国以外聚集中国企业最多的国家。到目前为止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外国公司中,有超过百分之40是中国公司。2009年六月,已有149家中国公司在新加坡交易所挂牌上市。这是新加坡在吸引中国企业到这里上市的里程碑,巩固了新加坡作为领先金融中心的地位。

截至2005年底,中资或中资背景企业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总市值约160亿新元,累计融资额约26.4亿新元。自2000年,中国公司的总体表现超越整体市场。它们的市场资本总额在过去五年每年增长超过百分之50。这显示投资者对中国公司甚感兴趣。

新加坡交易所

通过在新交所挂牌,中国公司可以从国际资本市场集资,享有国际知名度并从全面与透明的条例框架获益。

新加坡交易所(SGX)是亚太地区首家股份制和集证券及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于一体的交易所。

新交所成立于1999年12月1日,由两个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ES)与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SIMEX)合并而成。

2000年11月23日,新交所(SGX)挂牌上市,成为亚太地区首家通过公开募股和私募配售方式上市的交易所。新交所股票是摩根史坦利新加坡自由指数(MSCI Singapore Free Index)、新加坡海峡时报指数(STI)等基准指数的组成部分。

新交所不但是优秀上市公司的大本营,在吸引国际发行商方面也位列全球交易所前茅,并快速成为国际金融衍生品在亚洲的海外风险管理中心。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

有兴趣在新加坡创业或者进行投资的投资者, 您可以通过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申请新加坡永久居留权(PR)

投资方案

根据本计划的规定,您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投资方案:

方案 A:投资至少两百五十万元新币建立新的商业实体,或者扩充现有的商业运营。

方案 B:投资至少两百五十万元新币予一支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基金1。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申请资格

通过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申请永久居民,您必须拥有:

a) 丰富的商业经历;以及

b) 成功的创业背景 。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申请评估标准

a) 您必须拥有至少三年的创业经历,并提交您的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该审计报告必须由一家认可的会计事务所完成。如:

- 对于新加坡注册公司,会计事务所必须是一家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注册的公众会计公司或会计有限责任合伙;

- 对于美国注册公司,会计事务所必须是由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所发布的《注册会计事务所名单》中的其中一家:

http://pcaobus.org/registration/firms/documents/registered_firms.pdf ;

- 对于中国注册公司,会计事务所必须是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所发布的《2016年会计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前50家中的 其 中 一 家 : http://www.cicpa.org.cn/news/201701/W020170112517101877709.pdf 。

a) 您的公司必须属于在附录A行业列表中的一个或多个商业领域。

b) 该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额必须达到至少五千万元新币,并且最近三年的年均营业额必须达到至少五千万元新币。

您必须以营业额最高的公司作为申报投资计划的主公司。您也可以提交您所拥有的其它公司的相关资料以达到营业额的最低要求。

c) 如果您的公司属于私人所有,您必须持有至少30%的股权。您在该公司的职责范围以及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将作为审批的考虑因素。

针对方案A申请人的附加评估标准 亲属永久居留权的申请 再入境许可证的有效期 评估和批准 获得原则性批准永久居留权(AIP PR) 身份后 正式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的手续 获得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后须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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