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讯)29岁女中学老师性侵15岁未成年男学生,昨日被法庭判处监禁2年3个月。
根据法庭的证据,该名女老师刚开始时,与男学生未发展感情,该学生的数学表现不佳,女老师教导他数学。
证据指出,在全国学生军(NCC)营地,当两人徒步登山时,女老师询问男学生,为何憎恨她,他回答说:“没有”。
广告训练营结束后,女老师继续发短讯给男学生,也拉近彼此的距离;女老师最后向男学生告白,指自己对他有感情。
女老师开始与男学生约会,且在9个月的“师生恋”中,他们一起看电影、跑步和有肢体亲密接触;彼此年龄差距11岁。
证据也指出,这对“情侣”在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期间,在芽笼的地方发生性关系。
这名男学生向母亲撒谎,说要去全国学生军训练营;该女老师自2014年开始,在某校教数学和英语。
自案件控上庭后,女方代表律师指当事人与该男学生,已不再是恋爱关系。
证据续说,男学生的母亲于2016尾至2017年初期间,开始怀疑他们的关系;母亲在打扫房子时,发现儿子的物品中,有折叠成“心形”,而女老师也给男学生写了“爱情笔记”。
男学生也曾询问母亲,是否会考虑嫁给比她大11岁的人;母亲觉得不对劲,她向学校投报此事。
学校展开调查,并于2017年2月15日向警方报案,揭露这段“师生恋”关系。
警方调查发现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包括老师向男孩提供性行为;从他们的手机中,也发现了他们亲吻照片及视频。
该名女老师昨日出庭,承认2项与未成年人有性侵控罪,以及另外2项性侵犯年轻人的指控;另外5项控罪尚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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